区卫生局——加强民营医疗机构文明指数测评工作
日期:2011-08-08 14:02:12 点击:

       近日,区卫生局为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的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区卫生局积极履行职责,周密部署,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8处民营医疗机构级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技术、医疗文书以及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开展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了认真检查。
        经过对各民营医疗机构的现场检查,发现个别民营医疗机构存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现象,个别单位病历文书、处方、各种登记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最新版《病历文书书写规范》、《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试行)》、《医疗知情同意书汇编》等文件的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区卫生局对出现上述情况的民营医院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对其中一卫生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同时督促各医疗机构加大医护人员的在岗培训学习,依法执业,卫生行政部门还需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真正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不能限期整改的医疗机构将严肃查处。
        另外,区卫生局对8处民营医疗机构均下达了督办单,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
        通过执法检查,对全区民营医院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规范,促进了我区民营医疗机构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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