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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从构建和谐民政出发 努力实现民政工作“四个转变”
日期:2011-06-08 08:41:16 点击:
区民政局在构建和谐民政中,积极拓深民政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努力实现“四个转变”:
一是从直接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 民政工作要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政策上;放在学习借鉴、拓宽思路、搞活机制、创新发展上;放在培育典型、示范引路、分类指导上。要靠法规、规划、机制、政策和制度来组织和实施民政工作。 二是从传统工作方式向现代工作手段转变。 大力普及和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向信息化要工作效率、要工作力量;健全政策法规体系,落实相关措施,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实践锻炼,努力把民政队伍造就成精通本职业务的行家里手。 三是从为传统对象服务向为社会公众服务转变。 民政工作要正确处理好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和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的关系,既要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和服务工作,又要积极为市民提供优质多样的服务。 四是从单纯依靠本部门力量向综合协调转变。 民政工作要主动争取各方的大力支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着眼于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加强汇报,主动沟通,加快建立健全民政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推动民政工作的不断发展。 (侯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