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都街道——“三措三保”推进委托投票工作
日期:2011-04-25 09:02:06 点击: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高都街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了委托投票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该街道已完成第一批和第二批共五个村的委托投票工作。
        广泛宣传委托投票办法,保障选民“知”的权利。各村采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委托投票的基本程序、规定办法,使广大选民对办理委托投票手续的意义目的和程序要求有全面准确的掌握了解。同时,对外出选民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告知,保障每一位选民的知情权和选举权。
        明确委托投票程序,保证选举工作“法”的要求。街道明确规定委托投票必须在投票选举日5天前办理,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2人,委托人不得多头委托,受委托人不得再另行委托他人。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必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及有关证明,并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公告有效。
        规范办理委托投票手续,保证委托投票有序进行。街道针对需要办理委托投票的选民人数多、居住分散等情况,组织各村选举委员会成员以及工作人员分组、分片开展委托投票手续办理工作。并结合选民证发放工作,采用挨家挨户到选民家中现场办公的方式,为选民办理委托手续,保证了委托手续的规范办理,同时大大方便了选民。             (王晓慧)
首页 打印 收藏 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