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工商分局——转变巡查方式 推进精细监管
日期:2011-03-24 09:00:44 点击:
        罗庄工商分局围绕“巡查动机、巡查方式、巡查内容、巡查责任”四个转变,有力地促进了监管工作精细化,基层监管效能显著提升。
        巡查动机由“违法认定”向“守法认定”转变。该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宣传工商法规,引导经营者增强守法意识,合法经营,从源头上减少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巡查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该分局突出巡查计划的针对性,加大对重点企业、高危行业和食品经营企业的巡查力度和频度,实现由突击性、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化监管的转变;巡查内容由“登记事项”向“经营行为”转变。该分局由以前主要检查业户有无营业执照、是否亮照、登记事项是否违法等内容,转变为着重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巡查责任从“被动担责”向“主动负责”转变。该分局把监管责任“包片到人”,同时加大监督力度,将明察暗访、群众监督等内容纳入到考核范围,对执法人员的日常巡查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黄新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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