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宗局: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筑牢和谐发展基石
日期:2010-11-18 09:11:37 点击: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关怀指导下,区民宗局在民族宗教工作中,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建设和谐民族关系这一本质,紧密结合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凝聚各方力量,积极推动解决了一批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营造出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积极支持民族宗教工作的生动局面,为全区和谐稳定发展奠定了牢固基石。
  依靠爱国宗教人士带动。该局十分注重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每年都要举行宗教人士培训班,加强对宗教人士进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政治坚定性和自觉性;通过多种方式为他们学科学、用科学创造条件,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勤劳致富,从而使他们影响和带动广大信教群众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投身到脱贫致富奔小康活动中来。
  加大对青少年学生的教育。该局在青少年学生中大力开展无神论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重点,以培养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为基础,大力开展党的宗教政策进学校活动。每年1月份的宗教法律宣传月都通过用发生在宗教领域的典型非法宗教活动事例,在学生中揭露非法宗教活动及邪教组织的危害性;采取组织青少年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课外兴趣小组等方式,不断促进青少年形成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帮助他们树立正确地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抵御邪教思想向青少年的渗透。
  教育引导信教群众远离邪教。该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和方式,宣传党在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注重宣传《宗教事务条例》,使信教群众能够正确区分宗教和邪教的不同,揭露非法宗教活动对社会、对群众所造成的危害,增强群众抵御非法宗教和邪教的侵蚀能力和自觉性;对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带有盲目和盲从性,被非法组织利用产生过激行为的信教群众,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以打击取缔为辅的原则来解决,通过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转变他们的思想认识。
  团结宗教教派和谐发展。该局广泛宣传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民族团结政策,利用多种形式对宗教界上层人士、教派负责人及信教群众进行爱国守法和民族团结、派别团结的思想教育;加强与各教派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积极维护教派团结的人和事及时宣传表扬,对煽动和破坏教派团结的人和事给予严肃处理,彻底消除不良影响;加强对宗教人士和宗教财务的管理,制定了切合我区实际的宗教财务“双代管”制度,实现财务公开、透明化管理,避免财务纠纷的发生,实现了宗教活动正常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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