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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1100余万元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
日期:2010-09-26 14:10:03 点击:
罗庄区自2009年全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工作以来,已于2010年8月基本完成了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经审计认定,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总额为1193.96万元。在全面清理锁定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余额的基础上,罗庄区将积极筹措偿债资金,从2010年9月开始,计划利用一年时间,确保到2011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同时建立起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有效机制。
罗庄区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按照“摸清旧债,制止新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对2005年12月31日前,乡镇政府、村委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及承担农村义务教育任务,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享受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的公办民营、公办民助学校以及改革学校等各类主体为完成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形成的债务,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实施区政府一刀切锁定偿还。化债后全区基层政府、机构和农村中小学将实现“轻装前行”,不必再为还债而挤占挪用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经费,从而推动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