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办发〔2010〕88号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罗庄区2010年“银龄安康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沂堂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
《罗庄区2010年“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罗庄区2010年“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强老年人保障工作,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根据山东省龄委《关于实施“银铃安康工程”的通知》(鲁老办发(2008)43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决定在全区继续推广以“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内容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工程,简称“银龄安康工程”。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工作效果,区政府调整充实全区“银龄安康”工程领导小组,各街道(镇)、村居业要对工作机构进行调整充实,确定专人为“银龄安康工程”兼职服务员(原则上指定村居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宣传、发动、收费、理赔等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目标
1、险种名称及投保对象。“银龄安康工程”所指的险种为“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2010年每份保费10元(其中年龄60周岁以上区政府每人补贴3元),保险金额8000元,其中意外伤害死亡及残疾保险金额6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2000元(包括门诊和住院)。每人最多可投保5份。
投保对象为全区50周岁以上至80周岁(含)的老年人。
2、时间安排。8月下旬召开业务启动动员会,各街道、镇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9月6日前各街道、镇要成立领导机构并书面上报区老龄办,召开培训会议进行布置落实;各街道、镇确保投保率不低于80%,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带动全区保险事业的发展和老年人风险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三、措施要求
1、建立合作机制。各基层老龄组织和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进行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确保“银龄安康工程”全面展开;中国人寿保险罗庄支公司负责具体业务办理,以街道、镇为单位对兼职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咨询服务、承办有关活动。
2、实行奖励制度。区老龄办与中国人寿保险罗庄支公司联合设立“银龄安康工程优胜奖”,每年评选一次,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3、提高服务质量。老龄办和中国人寿罗庄支公司在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中,要按照热情耐心、严谨细致的原则,坚持服务至上、理赔及时的工作要求。充分尊重老年人的习惯和意愿,针对老年人的特点,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及时的人性化服务。
附件:罗庄区“银龄安康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罗庄区“银龄安康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甄仔文 区政府顾问
副组长:张金宝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刘福军 区财政局局长
孙际科 区老龄委办公室主任
张良华 中国人寿罗庄区支公司经理
成 员:张勤叶 区老龄委办公室纪检组长
诸葛绪良 中国人寿罗庄区支公司经理助理
王 鹏 罗庄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徐桂银 傅庄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石晓峰 盛庄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韩 娜 册山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周爱东 高都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管桂庆 双月湖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朱高升 汤庄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张付华 沂堂镇党委组织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老龄办,孙际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勤叶、诸葛绪良同志为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