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堂镇坚持以民为本,规范村级事务办事流程
日期:2010-08-19 08:59:08 点击:

沂堂镇在村级班子建设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理念,把村级各项事务的“四民主一考核”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好抓实。

  一是要求各村成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村党委书记担任,全面负责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并抽出一名村干部专门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二是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村务公开的全过程。下设民主理财小组,以上组成人员都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要构成人员是村里的老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三是扩大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心的、想知道的都纳入公开范围。在原有的村务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土地征用补偿情况、土地承包等等,实现了由“我们公布什么,群众看什么”向“群众想看什么,我们就公布什么”的转变。四是规范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在形式上,除了在固定的公开栏上实行公开外,还根据本村的实际,利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公开。在时间上,采取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定期公开的每个月公开一次,如村财务收支情况等;涉及到重大问题或群众关心的其它问题及时公开。在程序上,先由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由村务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两委讨论通过后公布。五是规范监督工作。在公开栏内设有回音壁,挂意见箱,方便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提出意见或对里工作提出建议,群众也可直接向监督小组进行投诉,监督小组将收集好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村两委汇报。六是严格考核。镇里严格按照综合考核流程对村级各项事务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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