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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罗庄区区长质量奖的通知
日期:2010-06-11 08:36:53 点击:
各街道办事处,沂堂镇、各有关单位:
根据《罗庄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罗政发[2009]66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罗庄区质量管理奖评审通则》及《罗庄区质量贡献奖评审通则》(试行)(以下简称“两个通则”)明确的申报条件、评审程序,现将申报2010年罗庄区区长质量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街道、镇应积极动员所在地企业和个人申报区长质量奖,并于6月30日前完成申报的初审工作,提出推荐意见,报区质量兴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申报奖项
(一)根据《罗庄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罗庄区区长质量奖分设“质量管理奖”(企业)和“质量贡献奖”(个人)两个奖项,两个奖项同时设提名奖。
(二)首届罗庄区区长质量奖(质量管理奖)申报的对象主要是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服务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获得相应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产业、山东省重点培育的出口名牌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企业申报质量管理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罗庄区质量管理奖申报表》一式二份。
2、依据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罗庄区质量管理奖评审通则》要求的内容,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4万字以内)一式二份。
3、按《罗庄区质量管理奖评审通则》的要求,需提供的证实性材料一式二份。
4、需提报与以上材料完全一致的五寸光盘2张。
(二)个人申报质量贡献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罗庄区质量贡献奖申报表》一式二份。
2、依据《罗庄区质量贡献奖评审通则》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包括所在组织概况、个人主要工作经历和质量先进事迹,市级以上获奖情况等,1万字以内)一式二份。
3、有关的证实性材料一式二份。
4、需同时报送与以上材料完全一致的五寸光盘2张。
四、其他事项
1、请申报企业认真阅读《罗庄区质量管理奖评审通则》,申报个人认真阅读《罗庄区质量贡献奖评审通则》。严格按照通则中的规定填报申报材料。
2、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按A4幅面装订成册。
3、有关罗庄区区长质量奖的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与罗庄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业务科联系。
4、各街道、镇要按照《办法》和两个《通则》的规定及要求,认真做好罗庄区区长质量奖的宣传发动、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
联 系 人:张洪亮 唐涛
联系电话:8268153
联系地址:罗庄区护台路11号
传 真:8268013
电子邮箱:lzhh1236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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