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民政部门全力打造“阳光低保”
日期:2010-03-10 08:56:15 点击:
      区民政局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严把“进口关”,疏通“出口关”,努力打造阳光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一是实行村(社区)评议制度。即:村(社区)委会对提出低保申请的家庭组织村(居)民代表进行讨论评议。
      二是实行逐级申请制度。即:通过村(社区)、街道(镇)、区三级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家庭逐级审核,严把审批关。
      三是实行低保核查制度。即:对新申请的低保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撤销申请,并说明理由。
      四是实行张榜公示制度。即:对新申请的低保家庭在村(社区)委会公示栏内张榜公示三天,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
      五是实行工作问责制度。即:严格执行“谁入户、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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