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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开发办“三书一函”工作法促农业开发
日期:2010-01-27 09:22:45 点击:
区农业开发办认真总结近年来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在2009年度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三书一函”工作法,走出一条“规模开发、连片治理、科学投入、建管并重”的农业开发新路子。
一是签订“责任书”,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在开发项目实施前,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指挥、区农业开发办主任及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主任为副指挥,区农业开发办、财政局、项目实施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业务技术骨干为成员的项目建设指挥部,并与各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组织领导责任。 二是编制“意见书”,确保协调指导到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区农开办将项目建设内容、标准、进度和技术要求等逐一细化、量化,以“意见书”的形式印发到项目实施单位,明确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三是订好“协议书”,促进责权服务落实。在项目实施前,区开发办与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签订“协议书”,内容包括:开发目标、开发任务、开发标准、资金管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进一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各负其责,共同抓好项目建设。 四是印发“督查函”,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在项目建设和运行管护过程中,区农业开发办对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下发“督查函”,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管理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