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广播电视事业和新闻宣传工作发展的需要,罗庄区广播电视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节目播音员(主持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新闻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强。
3、户籍不限,具有播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普通话等级二甲以上。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男身高170厘米以上,女身高160厘米以上。
5、形象端庄,五官端正。
6、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音质好,镜头形象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适应电视播音(主持)工作。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10年1月10日。
2、报名地点:罗庄区广播电视台15楼办公室。电话2927011 13791588080
3、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交3张2寸标准照和1张生活照,也可提供音像资料,一并收取报名费50元。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按聘用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条件合格者参加初试。
2、初试: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初试。
时间:2010年1月16日。
内容:自我介绍,朗读自备稿件,朗读指定稿件。
3、复试:初试结束后公布参加复试名单和时间。
时间:2010年1月17日。
内容:朗读指定稿件,模拟主持,演播室现场播音。
4、笔试:对进入复试的人员进行笔试。
内容:播音理论、相关业务知识和写作能力。
5、对初步人选进行政审和体检后,明确拟聘用人员。
五、待遇
遵照罗庄区广播电视局(台)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六、组织领导
成立罗庄区广播电视局(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罗庄区广播电视台
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