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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局坚持“三项基本原则”扎实推进农村住房建设
日期:2009-12-29 10:57:28 点击:
区建设局在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工作中,始终坚持在条件成熟地区进行农房集聚建设、科学选择农房集聚点突出农村建房特色、切实维护农民在集聚建房过程中的各项权益这“三项基本原则”,强化农村住房规划编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扎实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
——在条件成熟地区进行农房集聚建设。在工作中坚持“三个融合”:一是城中村、城边村向城区融合。进行集中建设,整理后腾出的用地全部用于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有效解决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二是街道驻地周围村庄向办事处驻地融合。加快小城镇建设,实现人口聚集和产业聚集,节约下来的土地建立产业聚集区,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三是偏远村向中心村融合,鼓励经济强村兼并周边弱村,通过集中建房,拓展发展空间,腾出土地复垦。 ——科学选择农房集聚点,突出农村建房特色。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开展,以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和切入点,把公路沿线住房改造纳入到农村住房建设任务中,突出特色、打造亮点。一是突出现代气息。湖北路道路两侧建筑物突出现代风格,南环路两侧民居和企业建设同样突出现代风格,打造后现代工业一条街;二是突出中国元素。对通达南路南段新建建筑物使用中式风格,罗程路两侧建筑按照明清建筑风格进行建设;三是突出地域文化特色。新206国道沿线建筑以中国民族传统建筑风格为主,把该路段建设成新型农村居住区。 ——切实维护农民在集聚建房过程中的各项权益。一是全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力度,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沼气与供气、集中供热、路灯和科教文卫设施;二是与农村社区建设和推行“大村庄制”相结合。着力规划建设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扩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引导鼓励农户居住向乡镇驻地和中心村集中,为适度扩大行政村规模创造条件。搞好农村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邮政物流四大载体及相关设施建设,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三是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村庄改造腾出的土地,大力发展高效种植、养殖项目,统筹安排好二、三产业项目,鼓励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