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罗庄区“放心粮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09-11-24 14:39:34 点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分支机构、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现将《罗庄区“放心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罗庄区“放心粮油”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开展“放心粮油”工程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粮油消费质量和安全水平,积极营造粮油食品消费安全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决定在全区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扎实推进“放心粮油”销售店建设,进一步改善经营环境,规范市场秩序,稳定粮油市场供给,提高粮油供给保障能力,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通过设立“放心粮油”销售店,在全区全面构建布局合理的“放心粮油”销售网络,到2009年底,在城区和部分街道推广建立“放心粮油”销售店2—5家;到2012年,全区发展“放心粮油”销售店15家,在城区形成覆盖主要社区、超市的销售网络,在各街道普遍建立“放心粮油”销售店,使全区粮油供应体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放心粮油”销售店的创建标准
  “放心粮油”销售店必须“统一店标,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服务承诺”,申报“放心粮油”销售店,必需符合以下标准:
  1、从事粮油经营,并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卫生许可证。
  2、有一定的经营规模,营业面积在20m2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有必要的经营设施和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3、店内保持清洁、卫生、通风、明亮;内墙使用无毒、无味的涂料粉刷;地面平坦防滑、卫生清洁。粮食摆放必须要有垫板,店内配备防鼠、防蝇、防蟑螂等设施,防止疾病传播。商品摆放整齐,排列有序,购物环境良好。
  4、销售店负责人熟悉并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5、营业员、服务人员衣着整洁,态度和蔼,服务周到。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
  6、认真执行商品价格管理制度,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包装完好,无变质、无超保质期现象,严禁出售“三无商品”;经营商品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
  7、有关粮油进货记录完整,所购粮油产品必须向生产商索要发票、产品合格证等票证。
  8、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统计制度》有关规定,建立粮油经营台账,及时报送统计资料。
  三、“放心粮油”销售店的扶持和管理
  符合罗庄区“放心粮油”销售店设立标准,经罗庄区粮食行业协会审核验收合格后,授予“放心粮油店”匾牌,并依据相关政策拨付扶持资金。
  “放心粮油”销售店必须悬挂“放心粮油店”铜牌、证书,加强行业自律,自觉履行服务承诺,接受消费者和有关部门监管。“放心粮油店”铜牌、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区粮食行业协会负责年审,每年对辖区内“放心粮油食品店”进行专项检查,规范经营行为。经检查达不到“放心粮油”销售店标准者,撤销其“放心粮油”销售店称号并追回扶持资金。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做好“放心粮油”销售店建设工作,区政府成立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发改、财政、卫生、法制、供销、粮食、工商、税务、质监、药监等部门为成员的罗庄区放心粮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全区放心粮油工程规划建设、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等工作。
  2、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观念,细化、量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时限,强化督查考核。
  3、加大力度,稳步推进。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放心粮油”销售店建设的顺利进行,形成“放心粮油”工程产业化发展体系,着力提高粮油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维护粮油市场的繁荣和稳定,进一步提高粮油食品供应和安全保障能力,以优质的粮油产品、优良的服务回报社会、服务百姓,真正做到让政府放心、让百姓安心。

附:罗庄区“放心粮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罗庄区“放心粮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翠晓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殿堂  区粮食局局长
      孙景颜  区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成 员:毛希君  区发改局副局长
      王 宁  区国资局局长
      诸葛福乐 区卫生局副局长
      刘文栋  区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李国平  罗庄工商分局副局长
      张海涛  罗庄地税分局副局长
      王 鹏  罗庄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纪检组长
      汤 旭  罗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纪检组长
      侯福礼  区粮食调查统计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粮食局,张殿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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