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行动的紧急通知
日期:2009-11-16 09:37:30 点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分支机构、区直各事业单位,华盛江泉集团:
为扎实做好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8月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电视会议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9月9日召开了全区环境风险隐患企业整治和关停取缔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区环境风险隐患企业整治和关停取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委〔2009〕65号)。为此,区政府派出9个督导组,对各街道办事处、罗庄工业园管委会、沈泉庄社区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要求9月30日前对所有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进行彻底排查整治。但是近期督导检查发现,罗庄区天正氨基酸厂管理不善,造成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严重影响了相关水体水质;罗东化工厂无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擅自投产。这说明目前全区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仍存在排查不仔细、整治不彻底、督导不到位等问题,部分街道仍存在漏查、漏报、瞒报、谎报等现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临沂市迎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行动的紧急通知》(临迎淮发〔2009〕5号)文件要求,严格防范污染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立即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行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组织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行动,是巩固风险隐患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成果的重要措施。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着手对本辖区和责任范围内的所有企业进行深入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涉及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a)芘、总铍、总银、氰化物、黄磷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风险隐患企业,确保辖区内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到位、监管到位、整改到位、治理到位。
二、切实加大督导工作力度
各督导组要立即对所督导街道的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再督导,仔细核实街道提交的环境风险企业名单,严格落实辖区内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全面掌握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坚决杜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死角,全力保障全区水环境安全。
三、严格落实各级责任
要进一步明确和严格落实区9个督导组组长、各街道办事处主任、北区管委会主任和企业法人以及环保、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把环境隐患排查整治、环境安全的责任分解到各街道办事处。各督导组要于11月20日前将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 行动开展情况和《辖区内领导包扶存有环境风险隐患企业的名单》、《辖区内存有重大环境风险且无力落实防控措施应取缔的企业名单》、《辖区内存有环境风险且有能力落实防控措施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经督导组组长和各街道办事处主任签字后上报区政府办公室。
四、严肃责任追究
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不细致、不深入、不全面,整治工作不严格、不到位、不彻底,督导检查不及时、不细致、不全面的,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有漏查、漏报、瞒报、谎报以及整治不到位的,依据《罗庄区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