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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大力推进“民生检察”
日期:2009-11-04 09:31:21 点击:
区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首要位置,通过采取四项措施,大力推进“亲民检察”、“民生检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关怀、人文关怀和社会温暖。 “民生服务快车”便民利民。区检察院针对辖区点多、面广、线长,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不便的实际,依托“检察民生服务热线”,配套推出了民生服务快车制度。为民行、控申部门配备了2辆专车,在车的显要位置摆放“民生服务快车”牌,向社会公开承诺:本辖区内“民生服务快车”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2小时内与举报人见面,一般案件10日内、重大复杂案件20日内办结,并向举报人答复查处结果。今年以来,“民生服务快车”共出动120多次,接受人民群众举报和求助40多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30多件。
“下访巡访”贴近民心。为变群众“上跑”为干警“下跑”,区检察院建立健全了“下访巡访”联动机制。整合控申、民行、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组建了综合性民生服务队,定期下访巡访,进村入户解难释疑。检察人员带着“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和“一网双通”平台受理的案件信息下去,采取有案办案、无案宣传的方式,既解决了部分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又向广大群众宣传了信访法律知识。今年以来,该院共下访巡访40余次,设立民生联系点10余个,解决群众民生诉求180余件,发放“民生检察服务联系卡”3万多张,拉近了检民距离,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执法办案机制保障民生。区检察院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检察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不断探索服务和保障民生的执法办案新机制,在执法效果上强化服务和保障民生。完善轻微伤害刑事案件和解机制,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且社会影响不大的案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对达成协议的,依法不批捕、不起诉;深化民事和解息诉机制,进一步明确民事和解息诉的适用范围、适用原则、适用条件,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原则,通过释法说理、调节疏导,促使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力争实现案结事了;推行法律文书说理机制,在控申、批捕、公诉等部门的法律文书正文后附上告知理由,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当事人进行告诫和规劝,促使其自愿接受检察机关的处理和决定;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一些轻刑案件依法进行非刑罚化、非监禁化处理,果断适用不批捕、不起诉,积极实行“不捕案件答疑说理”和“不起诉公开听证”制度,加大不捕、不诉案件的说理力度。 “三问”活动关爱民生。区检察院把向人民群众“问计、问需、问效”的“三问”活动,作为听民声、察民需、学民智、解民难的重要载体,结合开展“帮百企走百村访千户”活动,强化了检察机关关爱民生、维护公平正义的功能。在“三问”活动过程中,该院对属于检察机关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认真对待,依法公正解决;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涉法问题,耐心释法说理、解开当事人心结,帮助出主意、想办法,让当事人明白解决的方法和渠道;对群众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给予力所能及的救助;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就业、就学、就医等方面政策性、社会性问题,综合分析,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另外,针对“三问”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特别是危害民生民利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截至目前,该院已联系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390多人,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200余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63次,为群众解决求助事项16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115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