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稳定外需进一步促进外经贸发展的意见
日期:2009-10-27 10:59:00 点击: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全力推动我区外贸出口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调整,增强外贸出口竞争力,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引导外经贸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1、不断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积极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鼓励外贸出口企业开展产品研发,改进工艺水平,不断推出国际市场适销的新产品。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规模和比重;不断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推动农产品出口由初级产品向深加工产品发展,由原材料出口向成品、半成品方向发展;稳步扩大胶合板等传统优势产品的出口规模,确保外贸产品出口不断增长;积极引导纺织服装、日用陶瓷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实现产品升级换代。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逐步建立和完善出口品牌评价、认定、考核、保护体系,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出口产品境外认证。继续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调整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进一步扩大日用陶瓷、纺织、机械等产品出口,开拓冶金、建陶、农产品等产品出口,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品。
      2、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引导企业树立“让利不让市场”的观念,多方式、多渠道开拓国际市场,努力保持并扩大现有出口商品的国际市场份额。继续抓好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商品的出口,以华盛江泉、新光、银凤、华盛中天等企业为重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和骨干支撑作用,把企业的出口定单与全区出口任务进度相结合,帮助企业分析市场,制定计划,确保按进度完成进出口指标。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中东五大行业展等10项重点境内外展洽活动,在企业报名参展方面为企业搞好服务。深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帮助企业及时跟踪分析国际市场需求和消费模式变化,加强与国际知名商会的合作,巩固提升欧美、日韩、东南亚等传统市场,拓展挖掘拉美、中东、非洲、俄罗斯等新兴市场。
      3、积极推动企业境外上市。继续做好罗欣药业、久泰能源、新光毛毯等上市企业的指导,能够发行新股的,有关部门要帮助做好前期工作,争取发行新股。对银凤陶瓷、华盛中天等拟上市企业,要指导做好市场行情分析,推动企业择机上市。要对规模企业进行排查分析,重点培育扶持发展有潜力、对外有吸引力的企业,动员和引导他们主动加强与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对接,积极承接国际大企业、大集团的外资并购,力争全区利用外资实现较快增长。
      4、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加大对优势企业走出去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通过境外并购、境外开发,开展境外加工贸易,设立营销网络,带动产品半成品出口。外经贸、经贸等部门要对我区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分析排队,对企业设立境外公司和对外资源开发情况进行摸底,在信息和政策上为企业提供好服务,帮助企业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引导和支持有资金实力、产品优势的企业到非洲、俄罗斯、蒙古等资源富集国家和地区投资开发石油、铁矿、煤矿、木材等资源,建立稳定的境外能源供应基地,为进一步扩大进口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大对外经贸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
      1、加大对出口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外经贸、经贸等部门要积极协调,搞好银企合作。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外贸出口企业的信贷投入。按照因企施策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分类支持,要帮助企业,继续发挥过桥周转金、银政企对接、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加快信贷投放,努力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信贷支持。
      2、制订鼓励政策,支持外经贸企业发展。(1)培植新的出口增长点。年内新开展自营出口业务且出口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奖励现金1万元,授予“出口明星企业”荣誉称号。对企业参加境外经贸活动摊位费进行补贴。企业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境外展洽活动,除市政府补贴外,剩余部分由区政府给予全额补贴;出口企业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境外展洽活动摊位费由区财政按欧美、日韩等传统市场给予50%补贴,东南亚、非洲、中东、东欧、南美等其它新兴市场给予60%的补贴。对企业争创出口名牌进行奖励。对当年争取的市级、省级、国家级出口名牌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的奖励。支持出口企业使用出口信用保险工具,降低收汇风险,对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在每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额内,按其实际投保费用总额30%的比例予以补贴。对企业参加境外商标注册进行补贴。对参加境外商标注册成功的企业,区政府给予注册费50%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2)支持利用外资。对当年引进外资超过100万美元的企业,授予“引进外资先进企业”称号;当年引进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授予“引进外资突出贡献企业”称号。同时给予引进资金额1‰的现金奖励,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帮助企业申报省、市级奖励。(3)引导境外投资。鼓励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参与国际竞争。对当年企业“走出去”进行境外投资,投资额超过500万美元的企业授予“全区外经工作先进企业”称号。
      3、落实税费优惠,减轻出口企业税费负担。
认真落实上级降低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收费项目,在行政许可的范围内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进一步优化外经贸发展环境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把扩大外贸出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围绕中央、省、市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寻找机遇、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千方百计多渠道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把外贸出口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主要负责同志对重大事项要亲自靠上,强化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服务。要按照区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的要求,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要具体靠上,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出口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2、提升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区直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研究制订促进外经贸发展的措施,建立外经贸、财政、国税、专业银行日常联系制度,真心实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出口难、退税难、协调难等问题,形成支持外经贸发展的合力。
      3、加大考核力度。按照每年年初区政府制订的任务目标,对各街道办事处、北区工业园外贸进出口、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完成情况,按照区委、区政府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对完成年初确定的任务目标的街道办事处(包括北区工业园)按照综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取前3名,分别奖现金3万元、2万元、1万元,并授予“外经贸工作先进街道办事处(工业园)”荣誉称号。同时对每增加一个外贸出口过100万美元、利用外资过100万美元、对外经济合作过100万美元的企业各奖励街道办事处现金1万元。

 

                                                                                                                                                                   二○○九年十月九日    

首页 打印 收藏 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