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罗庄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2009-09-28 09:56:10 点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分支机构、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考核评估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罗庄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王凤英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梅敬伦  区卫生局局长
      张广启  罗庄盐务分局局长
      张 灏  区流通业发展局局长
  成 员:李敬涛  罗庄质监分局副局长
      诸葛福乐 区卫生局副局长
      李树峰  区教育局主任科员
      张金桥  区财政局副局长、预算外局局长
      李宝聚  区广电局副局长
      刘文栋  区流通业发展局副局长
      邢广义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诸葛福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罗庄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罗庄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区卫生局:负责制定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及总结,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碘缺乏病活动,定期进行自查评估总结并上报。
  罗庄盐务分局:在盐业经营和管理上落实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在碘盐生产、销售点有固定的宣传内容,并有碘盐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区碘盐销售进行监督、推广,每年开展1—2次全区范围内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销售“非碘盐”行为,确保碘盐的推广。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相关工作经费,保障碘缺乏病工作的正常开展。
  区教育局:把防治碘缺乏病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课,每学期至少开展2学时。
  罗庄工商分局:每年对全区的碘盐销售情况进行1—2次督查,确保碘盐的推广及销售。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承担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推广,每年在全区开展1—2次碘盐监测工作,每年年底组织开展一次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自查、评估,落实工作措施。
  区发改局、广电局、区流通业发展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等单位在全区开展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中配合卫生、盐务、工商等部门开展好各项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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