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分支机构、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考核评估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罗庄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王凤英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梅敬伦 区卫生局局长
张广启 罗庄盐务分局局长
张 灏 区流通业发展局局长
成 员:李敬涛 罗庄质监分局副局长
诸葛福乐 区卫生局副局长
李树峰 区教育局主任科员
张金桥 区财政局副局长、预算外局局长
李宝聚 区广电局副局长
刘文栋 区流通业发展局副局长
邢广义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诸葛福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罗庄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罗庄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区卫生局:负责制定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及总结,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碘缺乏病活动,定期进行自查评估总结并上报。
罗庄盐务分局:在盐业经营和管理上落实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在碘盐生产、销售点有固定的宣传内容,并有碘盐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区碘盐销售进行监督、推广,每年开展1—2次全区范围内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销售“非碘盐”行为,确保碘盐的推广。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相关工作经费,保障碘缺乏病工作的正常开展。
区教育局:把防治碘缺乏病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课,每学期至少开展2学时。
罗庄工商分局:每年对全区的碘盐销售情况进行1—2次督查,确保碘盐的推广及销售。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承担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推广,每年在全区开展1—2次碘盐监测工作,每年年底组织开展一次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自查、评估,落实工作措施。
区发改局、广电局、区流通业发展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等单位在全区开展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中配合卫生、盐务、工商等部门开展好各项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