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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工商分局四项措施抓城乡环境整治
日期:2009-09-28 09:37:01 点击:
罗庄工商分局立足工商职能,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顺利进行。目前,共组织检查12次,督查3次,发出督办通知1次,检查市场23个,提出整改意见7条。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各工商所所为组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方式,落实责任,量化考核办法,逗硬奖惩制度。将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对各部门的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会议、书写宣传标语、流动宣传车、文艺演出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增强干部职工、居民住户参与环境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其主动积极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制造了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将环境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加强过程监控,强化跟踪督查,突出针对性,增强时效性,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督促解决,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不留空档、不留后遗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