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工商局四项措施规范秋播农资市场
日期:2009-09-16 09:38:16 点击:
  罗庄工商分局立足工商职能,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防止假劣农资进入农村市场,保障秋播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取缔无照经营2户,规范经营户6户。
  一是严格规范农资商品经营主体。对全区城乡农资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按辖区认真核查经营者的资格,对未取得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或经销“三无”假劣、过期失效农资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和打击。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所售商品的进货渠道、产品名称、数量、销售对象等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增加农资商品经销透明度;农资经营户必须到经营地工商所进行登记备案,并公开向社会、向消费者作出“不制假售假”的承诺;农资经营户在销售产品时必须做到一物一卡,卡上注明经营者姓名、产品名称、质量标准、性能、使用说明等相关事项,让农民知情权得到保障。三是加强对重点商品的监管。以种子、化肥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广泛推广农作物种子留样备案制度。执法人员按留样要求统一封存,并由经营者签字后留样备案,以解决不合格种子发生投诉纠纷后取证难问题。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田间、农户家中,现场指导农民如何识别真假农资,引导群众购买正规生产厂家的农资商品并索要发票,举办农资维权知识讲座,利用案例讲解,提高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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