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机关通勤车辆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保证车辆和行车安全,区行管局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通勤车辆管理。
一是明确用车原则,即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调配的原则,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约车辆开支。二是明确用车、派车程序,严禁私自用车,要求司机出车时应认真履行出车报批手续,并带齐相关证照。三是明确出车、停车,车辆维修保养以及车辆保险集中采购规定,严格相关报批程序。四是加强油料管理,实行定点加油,每月对车辆油耗情况进行考核。五是加强驾驶员管理,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行车安全常识、道路风险识别、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的知识,不断增强司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严厉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开车不系安全带、开随意车和赌气车、车辆乱停乱靠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六是明确处罚措施,工作时间外及节假日、双休日发现司机未履行报批手续而出车的一律视同私自出车。凡公车用于婚嫁、旅游、钓鱼等私事的,一经检查发现,即给予驾驶员一定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