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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劳动保障部门改进服务措施维护职工权益
日期:2009-09-08 09:23:53 点击:
我区劳动保障部门不断改革维权机制,打造阳光仲裁平台,将服务与维权有机结合,竭力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11件,已结案96件。其中,案外调解18起,涉及职工514人,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90余万元,有效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
在实际工作中,我区劳动保障部门加强了对用人单位的服务。一是建立登门送法制度。帮助企业规范劳动保障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二是为其提供咨询与法制教育服务,解决企业法人法制意识不强的问题,消除侵权隐患;三是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通过送法、走访和联系等形式,进一步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和落实,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在加强对用人单位服务的同时,强化对劳动者的权益维护。一是实行“上门服务”,劳动仲裁走近当事人,让当事人在家就能享受法律的咨询和仲裁员的上门立案、审理服务,与当事人接触“零距离”,使每位劳动者实实在在地体验到维权就在身边;二是建立四项告知制度,将受理、立案、结案、救济措施等四项内容及时告知劳动者,确保其充分享受知情权;三是建立基层调解制度,尽可能使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制,确保执法维权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