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五抓五加强狠抓办案安全
日期:2009-07-17 09:03:50 点击:
  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办案理念,通过“五抓五加强”措施,全方位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多年来一直保持“零”安全事故,促进了办案工作的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抓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办案安全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经常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提高对办案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同时开展安全问题警示教育,让干警从警示中引以为戒,不断增强安全办案的自觉性。二是抓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检查、监督侦查活动中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同时,主要领导不定期到办案一线对办案安全工作进行安全检查。三是抓制度,促进规范化管理。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和细化,制定了《办案安全防范实施方案》、《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等,并制作成挂图张贴在办案工作区,使办案干警时刻保持高度警觉。检察长与分管检察长、分管领导和办案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干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努力完善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机制。四是抓硬件,改进技术装备。把加强办案硬件设施建设当作办案安全的第二道防线,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办案工作区,加强技术装备规范化建设。加大对讯问室装备投入,全面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避免出现刑讯逼供等违法违纪行为。近年来实施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共计58人次。五是抓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从程序上入手,加大执法行为规范化的工作力度。案件侦查终结后,对案件有不起诉、撤案的情形由人民监督员进行严格监督。人民监督员同时对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有无不文明办案、不依法办案、有无存在采取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审讯、取证行为进行监督,防止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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