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都街道“铁腕”整治乡村广告标语
日期:2009-07-03 09:50:54 点击:

      为把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推向纵深,近日,高都街道重点对罗程路,南大路,临册路等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户外不规范广告标语进行了专项整治。
      高都街道工作人员深入商家店铺宣传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以及国家、省、市下达的关于市容环
境卫生、户外广告等方面的法规条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深入人心,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理解和支持,确保了工作的顺利进行。本着“抓落实、求实效、促全面”的方针、政策,该街道派出工作人员对主干道沿线商家店铺进行了细致摸排,并逐一登记造册,下发了1168份限期拆除不规范广告牌通知书。广大户主接到通知后自发自觉行动起来,仅2天时间,便自行拆除清理落地灯箱、墙面广告、楼体、楼顶广告以及沿街建筑物、公共设施、行道树上随意设置的条幅、布联、破旧彩旗、铁丝等不规范广告设施800多处。
      在此基础上,街道办事处建委联合城建、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了30人的联合执法队伍,出动6辆
执法车,1辆铲车,1辆清运车,对拒不执行的“钉子户”进行强制拆除。截至目前,主干道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不规范广告标语及沿街建筑物、公共设施、行道树上随意设置的条幅、布联、破旧彩旗、铁丝等1100余处已全部清理完毕。彻底整治了“露头丑”,杜绝了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等现象,使市容街景更加优美、文明、有序。
      配合广告标语的治理工作,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城市市
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临沂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该街道出台了广告牌的悬挂标准,对主干道商家店铺广告牌进行统一规划。要求广告牌高不超过1.50米,同栋建筑物广告牌要处于同一水平面,推广使用烤漆玻璃、吸塑、亚克力、铝塑板等新型材料,确保户外广告牌牢固安全、整齐美观、文明有序,主干道沿线商业行为更加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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