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总工会 积极开展“共同约定行动”
日期:2009-06-17 08:51:10 点击: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区总工会联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局、经贸局、工商联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与职工“共同约定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推动“共同约定行动”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工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共谋发展、互利共赢。
      通过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督促企业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做到不裁员,稳定工作岗位,协商确定薪酬,及时发放工资,切实提高职工技术技能水平;引导广大职工立足本职,争创一流,积极主动献计出力,与企业共同应对危机,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共同约定行动”倡议发出后,全区已有16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会、职工签订了“共同约定”协议书,向职工作出了“不裁员、不降薪”的郑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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