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罗庄区保障十一届全运会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09-06-08 09:29:19 点击: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分支机构,华盛江泉集团:
  为向十一届全运会提供清洁优良的比赛和生活环境,并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切实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经研究制定了《罗庄区保障十一届全运会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罗庄区保障十一届全运会空气质量实施方案

  一、方案背景
  (一)目前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工业企业的废气排放和机动车排气污染还未得到有效控制,道路、施工场地、料场扬尘以及工业粉尘污染成为城区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2008年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仍不符合要求,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Ⅱ级标准0.21倍,城区环境空气中三项主要污染物SO2 、NO2 、PM10浓度的污染分担率分别为:22.6%、14.7%、62.7%,城市环境空气以尘污染为主,呈粉尘、扬尘、燃煤和机动车尾气复合污染特征。
  (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原因分析。
  1、工业污染。我区工业起步早、发展迅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经达到了400多家,工业结构以电力、陶瓷、化工、钢铁、焦化、水泥、石灰制造、耐火材料等行业为主,产业结构不合理,高耗能、高污染型企业较多;另外,全区区域面积小,环境容量小,在定位发展建设“陶瓷基地”、“二甲醚基地”,打造“南工重地”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城区大气污染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部分焦化、钢铁、建陶等企业的污染防治仍然存在治理技术水平不高、设施不配套、管理不规范、运行不正常的现象;小石子、小炒粉、粘土砖等“土小”企业较多,死灰复燃的现象时有发生。
  2、以煤为主的燃料污染。城区居民生活、生产仍以燃煤为主,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在城区集中供热覆盖范围之外,各单位、居民小区多数采取自给自足的供暖方式,增加了煤的燃烧量,使大气质量在冬季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天然气在居民的生活中普及率还不高,煤仍然是许多群众的首选燃料;我区电力、焦化、钢铁、陶瓷、化工、轻工发展迅速,特别是陶瓷生产企业总量大,耗煤量高,大气污染物产生量大。
  3、机动车辆运输散料货物的撒落和排放尾气污染。我区做为工业强区,运输货物的机动车数量繁多,交通运输量巨大。机动车在运输散料过程中的撒落,造成严重的扬尘污染,同时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大,部分区域已经呈明显的尾气污染特征。
  4、城建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我区目前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城区全面改造,南环路二期、祝丘路、江傅路建设,旧村改造等大规模的拆迁、改造和建设,必然带来扬尘污染问题;部分城乡道路破损严重,产生的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较重。
  5、城市绿化不到位。我区近年来在绿化方面投入较大,但仍然还没有跟上城市发展的需求。受地形及气候因素影响,冬春季节地表全面裸露、气候干燥少雨多风,极易形成扬尘污染。部分企业产生的废渣、废弃物料乱堆乱放,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生态保护不足、绿化植被恢复滞后,造成地表裸露,也是造成大气污染的原因。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工业污染源治理,到2009年6月底,城区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符合环境空气质量Ⅱ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良好率要达到80%以上;全运会期间,城区空气质量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Ⅱ级以上标准。
  三、主要任务
  根据省、市统一要求,从2008年12月起至全运会结束,我区分三个阶段进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2008年12月,第一阶段为摸底调查阶段,主要是分析原因、明确工作重点阶段;2009年1—6月,第二阶段为攻坚阶段,主要是落实各项措施、全面改善空气质量;2009年6月至全运会开幕,第三阶段为巩固阶段,主要是巩固治理成果、为全运会召开提供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
  (一)全运会召开前的工作任务。
  1、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建筑、道路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按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求,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做好城市建筑、道路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建设部门要加大对城区建设、道路施工、旧村改造等工程的监督管理,工程要做到对堆放渣土、原料进行覆盖、洒水;运输车辆要密闭,所经道路及施工场地要定期清扫、洒水;重点路段、重点施工场所、特别是拆迁后空场地要明确标准要求,现时整改,制定岗位责任,具体到人,防止粉尘和扬尘产生。交警、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对渣土运输车辆、大型机动车进入城区要采取路线限行和扬尘控制措施。城管执法部门要集中整治餐饮服务业和路边烧烤油烟污染,油烟排放必须达到山东省规定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后方可营业,路边烧烤要改为室内烧烤并配套油烟处理装置,否则坚决予以取缔;环保部门要取缔燃煤小型锅炉、茶水炉、饮食服务大灶以及无任何消烟、除尘设施的小浴池锅炉,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2、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淘汰落后产能。经贸部门对水泥行业要大力推行新型回转窑生产技术,逐步淘汰落后的机立窑生产线;对高炉在200立方米以下的钢铁企业、碳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焦化企业进行关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钢铁焦化企业必须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完善环保治理设施;主要交通干线两侧2000米可视范围内的砖瓦窑、石子厂等小型建材企业,要全部取缔关闭;加强对已取缔关闭的小炒粉、土炼焦、小炼铁、小轧钢等土小项目的监督检查,不得善自恢复生产,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3、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禁止新上“三高”项目。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城市规划区不得新上增加二氧化硫、烟(粉)尘排放量的废气排放项目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目录明确的高耗能、高物耗、高污染项目;已审批的产生大气污染物的项目要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4、加强对工业企业脱硫工程、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监管,确保二氧化硫、工业烟尘、粉尘达标排放。完成燃煤电厂脱硫工程验收工作;确保化工、焦化、建陶、钢铁、水泥等重点大气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煤场、灰场、料场和运输设备必须采取围挡、遮盖、洒水或封闭等防尘措施;全运会前完成全区所有钢铁、焦化、建陶、化工、石灰窑生产企业以及其他产生粉尘、烟尘、含酚废水或化工异味的工业企业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实现稳定好转。
  5、抓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动车所有人必须保证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达到规定标准,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省规定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废更新;机动车年检单位,按照规定对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进行年度检测,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应当与安全定期检测同步进行;机动车年检单位,应当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数据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全运会期间的相关措施。
  1、城市环境综合集中整治。严防各类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及建设的粉尘、扬尘污染;严厉查处露天烧烤、垃圾焚烧、锅炉冒黑烟、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加大城区主要交通干线洒水清洁、苗木绿化,严禁渣土运输车辆、大型机动车进入限行路线。
  2、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环境监察力度,确保燃煤电厂脱硫设施正常运转,水泥、钢铁、焦化、建陶等重点大气污染企业要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企业要予以限期停产治理,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实施关停。
  3、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加大对老旧出租车和公交车的淘汰报废力度,达不到欧Ⅱ排放标准的出租车和公交车不得上路行使;以环保检测委托管理为基础,在全运会期间,实行环保“黄”“绿”标的标志化管理,凡没有环保标志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使。
  4、夏、秋秸秆禁烧工作。由区政府统一指挥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疏”“堵”结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保障十一届全运会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把此项工作作为2009年全年中心工作之一,定期研究,抓紧落实,全面发动,按照实施方案,制定各项整改措施,抓出成效。
  (二)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针对此次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由区政府牵头,定期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环境空气质量工作联席会议,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单位。各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各项措施,确保空气质量稳步提升,达到“三个阶段”工作任务要求。
  (三)突出重点,采取针对措施。在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的基础上,抓住主要矛盾,采取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工业污染源由环保部门抓好整改,生活污染源、建筑施工、市政建设工地、机动车排气、交通运输等污染问题由区政府按照职能分工责成相关部门抓好整改。
  (四)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杂志、新闻、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制作宣传板面和宣传条幅,印发环境宣传资料,加强宣传教育,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的积极性,动员全社会参与大气环境保护,在全区形成了保护环境空气的良好氛围。

附:罗庄区保障十一届全运会空气质量实施方案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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