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到位”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见成效
日期:2009-06-08 09:05:55 点击:

       罗庄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坚持领导、人员、资金、督导“四个到位”,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城区档次,打造宜居罗庄,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领导到位。罗庄街道建立完善了环卫管理体制,成立了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具体指导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开展。街道成立了环卫处,对辖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管理;党总支成立了环卫所,负责所属社区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开展;各社区成立了环卫站,针对主要道路、河道、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及广告标语、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了有队伍管事及环卫处、环卫所、环卫站上下联动“三位一体”的综合整治平台。
       二是人员到位。罗庄街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了一支127人的环卫队伍,并进行了责任分工,对
城区主要道路及周边环境,实行24小时全天候保洁;投资50余万元,配备了5辆环卫车、50余辆清洁三轮车,确保了城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点、有片、有面;在社区成立环卫站的基础上,按照每600名居民配备一名环卫人员的原则,为社区配备了109名环卫工人,实行街道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发放工资的管理办法,极大地调动了环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了人人到岗在位、积极为环卫事业奉献力量的良好局面。
       三是资金到位。罗庄街道严格按照不增加居民负担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对环卫工人工资进行补贴
,其余费用按照社区实际人口数收取,标准为每年卫生费10元/人(社区筹4元、街道补6元),并为环卫人员建档立卡,确定了工资标准为360元/月,由街道按月统一发放,有效保证了环卫人员工资的及时性。街道每年用于环卫队伍的工资性补贴发放将达300余万元。
       四是督导到位。进一步完善定人、定岗、定职责、定奖惩工作机制,制定明确的奖罚制度,确保考
核有据、奖罚到人、管理有效,实行社区环卫人员负责,社区督导,党总支每周检查,街道环卫处每月检查、不定期抽查的工作模式,并由街道环卫处每季度对社区及有关单位进行考核,年终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考核结果,按规定每月兑现奖惩,由街道办事处直接发放。对责任区内出现的乱倒垃圾、积存垃圾等行为,下发督办单,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效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整改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由于以上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效推动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居民的环境满意度
大幅提高。目前,该街道共投资5000余万元,对罗四路、罗五路、罗六路、罗七路、工业路、建设街、罗程路、宝泉路、文化二路等11条城区主要道路进行了改造提升,共拆迁20余万平方米,硬化路面11万平方米,铺设人行道板7.4万平方米,安装路灯637盏,其中太阳能路灯120盏,绿化2.5万余平方米,空闲地绿化2864亩;建设公厕18座,其中10座已全部完工,另外8座已开工;出动机动车辆500余台次,人员1200余人次,整治广告牌711块,清理乱贴、乱画2100多处;清理街巷260余条次,清除绿化带杂草10万余平方米,转运垃圾30万余吨;清理占道经营1350处,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1.8万平方米,取缔小锅炉和露天烧烤79处;依法拆除小造纸厂、小粉厂等“十五土小”企业51家,拆除小作坊110余间,设备90余套。

首页 打印 收藏 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