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信息公示
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机焦项目(二期)
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沈泉庄工业园
联 系 人:孟涛
电 话:0539-7100005
二、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联 系 人:郭 鹏
联系电话:0531-85870063
三、项目建设情况
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隶属于山东华盛江泉集团,位于临沂市罗庄区沈泉庄工业园区内。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一期年产90万吨机焦项目已于2004年6月分期建成投产,并与2008年12月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公司二期90万吨机焦项目于2007年4月开始破土施工,2007年10月建成投产,建成后公司年产焦炭180万吨,煤焦油9万吨,粗苯2.7万吨,硫铵2.8万吨,年供高热值焦炉煤气4.5亿立方米。本次是对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二期年产90万吨机焦项目进行环评,本项目属未批先建,报山东省环保局预审后,山东省环保局同意其补办环评。
本项目采用宽炭化室、宽蓄热室、双联、下喷、废气循环、单一热式AG43 - 03KDD 型捣固焦炉,湿法熄焦工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要求和《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建设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环科院按《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程序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现将本项目基本情况及其影响予以公示:
1、项目环境影响情况
本项目废气经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全厂烟尘排放量83.4t/a,SO2排放量294.1t/a,NOx排放量123.6t/a。本工程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本项目生产生活废水全部排入酚氰污水处理后作为湿熄焦补充水,酚氰污水处理站采用A/O处理工艺,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全部进行安全处置,不外排。
本项目针对噪声设备均采取了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但由于受电厂影响,项目厂界噪声值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级标准要求。
2、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0m。本项目焦炉周围1000m范围内的村庄有大山后和窑汪崖,不符合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因此,计划对2个村庄进行搬迁,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村庄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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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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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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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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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厂址距离(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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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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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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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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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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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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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汪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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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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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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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开展工作—进行环境背景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空气、噪声、水环境影响评价与分析—公众参与—项目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区域环境状态调查、工程分析、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水环境影响分析、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经济损益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清洁生产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项目建设可行性综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当前经济发展状况;②当前经济发展主要问题;③当地环境问题;④本工程对当地环境影响;⑤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⑥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⑦对本项目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若需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我公司计划在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设立发放宣传印刷品和报告书简本处,敬请查阅)。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可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示发布单位: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公示发布时间:200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