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08年全区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临人办发[2008]146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2008年公务员考核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以《山东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依据,根据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实际效果,以及单项业务工作在全省或全市范围内的位次、获得的表彰奖励、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等情况。
二、考核方法
公务员年度考核要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考核程序进行,做到简便易行,易于操作,注重实效。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应结合实际,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具体细化和量化考核内容,增强考核的可操作性;坚持单位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将社会评价结果运用到公务员年度考核之中,考核等次的确定,既要充分尊重群众的评议,又要体现主管领导的意见。通过不断完善考核方式,优化考核环境,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确定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2008年在支援四川抗震救灾、筹备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等重大工作中受到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以及业务工作受到上级表彰的先进单位,考核优秀等次人数可提高至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公务员有不良行政行为被投诉查实或因工作失误受到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部门,该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不得高于百分之十。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将受省级以上表彰以及因不良行政行为被投诉查实或因工作失误受到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情况,于2009年3月12日前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
四、考核要求
2008年度考核工作, 2009年3月12日前结束。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的优秀等次名额,组织年度考核,评选优秀等次人员,于3月12日前写出总结报告,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连同电子版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
区委管理的正副科级干部,由各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优秀等次人数,应按照规定的优秀等次比例予以确定,不得突破规定比例,不得挤占其他人员优秀名额。公务员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照管理的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的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报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考核纪律,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要注重考核结果的使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奖惩、职务晋升和使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依据。通过考核,充分调动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公务员的素质、能力和水平。各单位要加强对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参照本通知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执行。
年度考核各类表格可登陆区政务信息网下载。
附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1、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年度考核各类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