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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总纲
日期:2005-07-08 08:50:25 点击: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罗庄区所辖行政区域,规划面积为360.6平方公里。 二、规划年限 本规划年限为20年,为三个阶段:近期2001-2005年;中期2006-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 三、编制规划的基本依据 (一)政策依据 1、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业“十五”计划和到2015年长远规划的编制工作的通知》 旅计财发(1999)145号。 2、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决定》鲁发(1998)23号。 3、《山东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4、《临沂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5、《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山东省旅游管理条例》 7、《临沂市旅游业管理条例》 (三)国家标准 1、《旅游规划通则》国家旅游局征求意见稿 2、《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和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1999 3、《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修订本)》国家旅游局1999 4、《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 5、《导游服务质量》 6、《旅游涉外饭店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7、《旅游饭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8、《星级饭店客房用品质量和配备要求》 9、《旅游服务基础术语》 四、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以产品为基础,以质量为关键,以效益为目的,积极发展国内旅游,大力发展入境旅游,适度发展出境旅游;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大力培育发展旅游业这一新兴产业;坚持旅游资源保护、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实施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相结合,努力培养旅游行业的高素质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水平;充分发挥本区旅游业起步晚的后发优势,深入发掘旅游资源;做为临沂市“沂蒙好风光”旅游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大旅游、开拓大市场、培育大产业、实现大发展,把旅游业培养成为全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五、规划基本原则 1、与临沂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其它相关规划相衔接、协调的原则。 2、体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原则。 3、坚持以旅游市场为导向,以旅游资源为基础的原则。 4、突出特色,塑造个性化旅游形象的原则。 5、实施旅游业社会化,构建大旅游、大产业原则。 6、统一布局、总体规划、近详远略、分期开发,突出重点原则。 7、体现罗庄“科教兴区、工贸强区、依法治区、三产活区”的经济发展指导原则。 六、规划技术路线 (见规划技术路线框图) 七、规划成果 (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文本 (二)《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系列图件 1、临沂市罗庄区旅游资源评价图 2、临沂市罗庄区旅游资源分布图 3、临沂市罗庄区旅游规划总体布局图 4、临沂市罗庄区旅游规划市场评价图 5、临沂市罗庄区旅游设施布局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