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群团工作
日期:2003-12-11 17:00:3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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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人民法院<center>


[综述] 区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审理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和其它案件,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现有编制51人,实有66人,其中工人4人。下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一庭、经济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办公室、研究室、政工科、法医室、纪检组、监察室、法警大队和罗庄、付庄、盛庄、册山、西高都、罗西6处人民法庭。
三年来,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的指示和区人大的决议,以"建立特强班子、带出过硬队伍、开展优良审判、搞好一流建设、创建全优法院"为奋斗目标,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严厉打击了各类犯罪,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了我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为社会安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保证。先后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严肃执法年先进单位",被市委授予 "政治思想工作先进单位"、"二五普法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1995年被评为全区"十佳服务单位"。
1995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878件,审结2845件,审结率为98.9%,诉讼标的1.02亿元,其中审结刑事一审案件225件,审结民事一审案件1765件,审结经济一审案件601件,审结行政一审案件24件,执结执行案件230件。培训人民调解员208人次,指导调处纠纷128件,防止矛盾激化17件。培训经济司法联络员103人次,帮助审查经济合同210份,提出司法建议200余条,帮助企业集中清收债权1100万元,使32家企业盘活了沉淀资金。
1996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103件,比上年增加1225件,审结3949件,审结率为96.2%,诉讼标的1.6亿元,增加0.58亿元,其中审结刑事一审案件192件,审结民事一审案件1920件,审结经济一审案件1298件,审结行政一审案件54件,执结执行案件485件。培训人民调解员328人次,指导调处纠纷1152件,防止矛盾激化17件。培训经济司法联络员113人次,帮助审查经济合同221份,提出司法建议187条,帮助企业集中清收债权2100万元。
1997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99件,比上年减少1604件,审结2263件,审结率为90.6%,诉讼标的1.5亿元,减少0.1亿元,其中审结刑事一审案件182件,审结民事一审案件1045件,审结经济一审案件553件,审结行政一审案件40件,执结执行案件443件。培训人民调解员280人次,指导调处纠纷1012件,防止矛盾激化13件。培训经济司法联络员98人次,帮助审查经济合同112份,提出司法建议143条,帮助企业集中清收债权2300万元。

[刑事审判] 坚持 "严打"方针,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了各类犯罪分子。三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611件,审结599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868名案犯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73名,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缓刑和其它的495名。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与公安、检察部门密切配合,对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特别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集团犯罪,村霸、街霸等流氓恶势力以及黄、赌、毒等丑恶现象,进行从重从快打击。三年共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案件294件,判处罪犯388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秩序。二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坚持依法从严的方针,严厉打击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活动。三年共审理此类案件9件,使11名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惩罚,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万余元。同时,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其他犯罪活动,审结了伪造、贩卖国家货币、金融诈骗等类案件8件,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在依法审理好各类案件的同时,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三年来,先后在城镇、乡村和发案地召开公判大会12场次,宣判案件89件、124人,直接受教育群众33万人次;组织干警到农村、学校、企业上法制课130场次;发表法制宣传稿件300余篇;指导调处纠纷2292起,培训基层调解人员816人次,回访"五类"外执犯178人次。

[经济审判] 为及时调节经济关系,保护公平交易和正当竞争,促进市场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了经济审判工作。三年共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2500件,审结2452件,结案标的额3.2亿元。一是积极审理商业、金融等各类经济交往中出现的纠纷案件。共审结购销、借款等合同纠纷案件1820件,妥善审理了与深化企业改革有关的联营、破产、企业承包、租赁等类案件375件,推动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及时审理了涉及农业生产和农村改革的纠纷案件,共审结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207件,审结假劣种子、化肥等坑农害农案件13件,促进了农村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大胆审理了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出现的各种新型经济纠纷案件,共审结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保险合同、居间合同、票据及涉外案件37件,维护了经济秩序。二是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保障、参谋等职能作用,努力为地方骨干企业服务,为企业改制服务。积极参与企业决策,提出司法建议,完善企业改制措施,为全区工业企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三年共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21次,向企业派出法律服务队98个,帮助完善合同543份,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1亿元。

[其他工作] 一是民事审判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增强人民内部团结,保障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三年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910件,审结4730件。其中,审结婚姻、家庭、债务、人身和财产损害赔偿等传统案件4493件,审结房地产、劳动争议、名誉权等新型案件237件。二是行政审判工作。依法调整行政法律关系,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年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23件,审结118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59件,撤销和变更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18件,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41件。三是告诉申诉和再审工作。全面推行了立案与审判分立,原审与再审公开的制度,强化了审判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提高了审判监督质量。三年共受理再审案件28件,审结25件,受理人民来信357件,接待群众来访3000人次。四是执行工作。进一步严格执行纪律,规范执行秩序,提高执行艺术,强化执行力度,纠正了滥用强制措施等错误做法,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效果。三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196件,执结1158件。法院基本建设也取得较大成绩,办公自动化步入全省一流。
(张晓华撰稿 高化传审稿)


人民检察院


[综述] 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刑事案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案件进行查处。现有编制42人,实有53人。下设刑事检察一科、刑事检察二科、法纪检察科、政工科、办公室、行政装备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刑事技术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预防犯罪科、罗庄检察室、册山检察室、盛庄检察室和反贪污贿赂局。其中反贪污贿赂局为正科级单位,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侦查三科、综合室。
三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坚持 "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 "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刑事检察、反贪污贿赂斗争和执法监督等工作,开创了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区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1995年、1997年被评为全区"十佳服务单位",1995年、1996年连续两年被市检察院授予"先进集体",1996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二五普法先进集体",1997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 "安全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1995年,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86起、289人,其中批捕191人,不捕38人,退查45人,公安撤回1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0起、298人,提起公诉172起、251人,免诉6起、15人,上呈市院10起、13人;受理并初查各类经济案件线索19件,立案11起、12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70多万元;受理法纪案件46起,立案5起、13人,挽回经济损失240万元;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起,立案2起。全年向公安、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3次,均被采纳。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115名犯人提出不能减刑、假释的检察建议,均被临沂监狱五监区采纳。
1996年,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242起、362人,其中批捕298人,不捕21人,退查30人,公安撤回1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0起、333人,提起公诉167起、251人,免诉28起、42人,上呈市院11起、25人;受理并初查各类经济案件线索48件,立案12起、13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40万元;受理法纪案件67起,立案8起、16人,挽回经济损失80万元;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8起,立案2起。全年向公安、法院、临沂监狱五监区提出检察建议15次,其中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69名犯人提出了不能减刑、假释的检察建议,均被采纳。
1997年,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38起、178人,批捕159人,不捕16人,公安撤回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45起、193人,提起公诉139起、182人,免诉6起、7人,上呈市院4起、5人;受理并初查各类经济案件线索29件,立案11起、14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受理法纪案件24起,立案8起、11人,挽回经济损失57万元;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起,立案5起。全年向公安、法院、临沂监狱五监区提出检察建议12次,其中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65名犯人提出了不能减刑、假释的检察建议,均被采纳。

[刑事检察] 区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位的工作来抓,坚持"两个基本"的原则和"从重从快"方针,强化刑事侦查、审判监督检察,积极参加严打斗争,依法严惩刑事犯罪。三年来,共批准逮捕648人,决定起诉684人,免诉64人,上呈市院25起43人。一是突出打击重点,集中力量打击杀人、抢劫、重大盗窃等犯罪。共批捕此类重特大案犯381人,起诉376人,有力打击了犯罪。二是坚持提前介入制度,提高了办案效率。共提前介入150余次,审查批捕平均2.4天办结1起,审查起诉平均9.5天办结1起,人均办案数量是全市人均办案数量的2-3倍。三是严格把关,确保办案质量。三年来,批捕和起诉准确率均为100,刑事检察一科、刑事检察二科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区"严打先进集体",1995年、1996年被市检察院各记三等功一次。

[反贪污贿赂] 根据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围绕反腐败的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集中精力查办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的经济犯罪案件。三年来,共立案查处34起、3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4起,占立案数的41%;查办万元以上的重特大案件31起,占立案数的91%,其中5万-10万元的11起,10万元以上的9起,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10余万元。一是查办"三机关一部门"人员犯罪案件有新的进展,共立查7起、10人。二是查办乡镇站所领导干部和农村基层干部经济犯罪案件取得明显成效,共立查乡镇站所人员犯罪案件4起、6人,农村基层干部经济犯罪案件8起、8人,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三是服务意识增强,共提出检察建议80余次,帮助发案单位建立规章制度60余条,上法制课25次,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次。

[执法监督] 一是法纪检察。共受理各类侵权案137起,其中人质型拘禁案96起,占侵权案总数的70%;解救人质80余人,为企业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70余万元。二是侦查和审判监督。共审查作出不捕决定的75人,追诉犯罪嫌疑人1名,追加罪名2起,改变定性3起,向公安、法院提出检察建议40余次,发现徊私舞弊案2起,较好地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能。三是监所检察。针对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5件次,涉及罪犯249人,均被采纳。同时还加强了对全区"五类"外执犯的管理和帮教,有效地预防了重新犯罪。四是民事行政检察。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8起,立案查处9起,向法院提出改判建议2起,提请市院抗诉3起,建议市院提请省院抗诉2起,较好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依法建院、从严冶检、以制治检"的指导思想,注重队伍建设,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形成了一个党性强、有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的领导班子;造就了一支严格执法、廉洁自律、热情服务、形象好的检察队伍。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工作、学习等26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使制度约束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没有漏洞。并与干警签定了遵纪守法和执行禁酒令责任书,严格奖惩,使广大干警自觉成为执法守纪的模范。二是实行了执法责任制和"双错"追究制度,确保广大干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坚持了案件回访制度和定期向人大代表和执法监督员发信征求意见制度,加强外部的监督制约。通过实行上述制度,增强了广大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了办案质量,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魏江波撰稿 苗惠田审稿)


总工会


[综述] 区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现有编制4人,实有7人。
三年来,区总工会在区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建立"三个机制"为重点,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全区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开拓进取精神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发挥了工会组织的作用。
1995年,符合条件的8家区直企业、42家乡镇企业和6家合资企业建立了工会,全区基层工会组织达56个,会员1.8万人;组织开展劳动竞赛45次,增收节支16.7万元,增创效益12.2万元;提合理化建议125条,采纳86条,创造经济价值27.6万元;筹集互助互济基金7000元,为特困职工发放省总工会拨发救助款10万元。
1996年,符合条件的6个乡镇、14家乡镇企业、14家村办企业和2个区直部门建立了工会,全区基层工会组织达86个,会员2.2万人;组织开展劳动竞赛86次,增收节支35万元,增创效益76万元;提合理化建议526条,采纳457条,创造经济价值80万元;筹集互助互济基金1.3万元,为16户特困职工办理了特困职工证。
1997年,符合条件的2个区直部门和1家私营企业建立了工会,全区基层工会组织达89个,会员2.35万人;组织开展劳动竞赛57次,增收节支27.5万元,增创效益36.5万元;提合理化建议315条,采纳270条,创造经济价值29.8万元;筹集互助互济基金8000元,为14户特困职工办理了特困职工证。

[企业民主管理] 加强了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机制,建立健全了三级民主管理网络。根据区内实际,在公有制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企业,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公司制企业实行职代会、股东会并存,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两会"合一,职工依法参加了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为职工参与企业决策开辟了新的途径。通过职代会这一民主管理、监督的基本形式,对企业是否依法经营、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业务招待费使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三年中有5个企业年年召开职代会,审议企业提案203件,被否决的有21件,其中临沂市陶瓷一厂在职代会上公开帐目以及企业招待费的使用情况,并且每半年评议一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受到了广大职工的一致好评,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强,经济效益有了较大的提高。积极推进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重点抓了宣传发动和试点,总结推广了临沂市春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集体合同的经验做法。三年来,全区有29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其中国有企业11家、集体企业3家、外资企业3家、乡镇企业2家。

[职工权益保障] 一是全区各单位成立了职工互助互济储金会。每人筹集10元钱作为互济储金,在需要时,救济补助困难职工。二是实施"送温暖、献爱心"工程活动。三年组织广大职工为困难职工捐款达2.1万元。三是加强了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组织的作用,加强了对事故隐患、职业危害的查处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同时认真做好劳动争议调处工作,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四是建立了特困职工档案。经过详细的摸底了解,严格核实,共为4家区直企业的30名特困职工建立了特困职工档案,发放了特困职工证,在其从事个体经营、购买住房以及其配偶或子女就业、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群众性生产] 深入开展了以"双增双节"、"四创四降"、技术比武、技术革新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多数单位把职工技术学习、技术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和合理化建议及班组建设等纳入竞赛内容一起管理考核,使竞赛内容更丰富,考核指标更严细。三年来共提合理化建议966条,采纳813条,为企业节约资金137.4万元。大力开展了"评先树优、赶超先进"活动,区总工会评选推荐出1名省"富民兴鲁"和3名"振兴沂蒙"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省级优秀工会干部、2名省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名省级先进女职工工作者、2个市级"十佳职业道德先进集体"、2名市级"十佳职业道德先进个人"、7名市级"职业道德学习先进个人"和6个市级"职业道德学习先进集体"。广泛开展了以岗位立功、学习成才、姐妹献爱心、建文明家庭四项活动为内容的"女职工双文明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并结合庆"三八"活动,评选出10个区级先进女工集体、20名先进女职工工作者和30名先进女职工、20户文明家庭。
(王生存撰稿 鲍守廉审稿)


共青团罗庄区委员会

[综述] 共青团罗庄区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用邓小平理论教育青年,带领青年投身两个文明建设,切实为青年服务,培养"四有"新人,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贡献。现有编制4人,实有4人。
三年来,团区委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团委的有关指示精神,以"促罗庄腾飞,助青年成才"、"青春立功"为总口号,全面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服务万村青年致富工程",加强团的建设,促进了全区团的工作全面发展。先后被团市委授予"‘青春立功 活动先进集体"、"大中专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被市少工委授予"少先队工作红旗单位"等荣誉称号。
1995年,全区共有基层团委23个,团总支51个,团支部546个,团员1.2万余名,新发展团员1238名,团青比20%;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38支,志愿者680余人;培养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200名;举办各类技术比武、业务比赛20场次,选拔省、市、区、乡(镇)四级青年岗位能手110人,有7个单位获得区级(含区级)以上"青年文明号"称号,11名优秀青年获省"青春立功"一、二等功及省、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20名优秀青年获市"优秀青年厂长(经理)"、"十大杰出青年"、"优秀青少年工作者"、"优秀团员"等称号;有96名贫困儿童得到"希望工程"资助,2000余名少先队员结成"手拉手"对子;整顿松散瘫痪团支部56个,"三位一体"率达54%;推荐59名优秀团员入党。
1996年,全区共有基层团委23个,团总支60个,团支部570个,团员1.3万余名,新发展团员1451名,团青比20.1%;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46支,志愿者900余人;培养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251名,举办各类技术比武、业务比赛24场次,选拔省、市、区、乡(镇)四级青年岗位能手130人,有15个单位获得区级(含区级)以上"青年文明号"称号,12名优秀青年获省"青春立功"一、二等功及省、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24名优秀青年获市"优秀青年厂长(经理)"、"十大杰出青年"、"优秀青少年工作者"、"优秀团员"等称号,63名优秀青少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十大青年岗位能手标兵"、"十大青年星火带头人标兵"、"十佳团干部"、"十佳团员"、"十佳少先队员"、"优秀青年企业家"称号;有62名贫困儿童得到"希望工程"资助,2500余名少先队员结成 "手拉手"对子;整顿松散瘫痪团支部38个,"三位一体"率达58%;推荐64名优秀团员入党。
1997年,全区共有基层团委25个,团总支67个,团支部589个,共青团员1.3万余名,新发展团员1678名,团青比20.4%;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2支,志愿者400余人;培养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310名,选拔省、市、区、乡(镇)四级青年岗位能手110人,有19个单位获得区级以上"青年文明号"称号,6名优秀青年获省"青春立功"一、二等功及省、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21名优秀青年获市"十大杰出青年"、"优秀青少年工作者"、"优秀团员"等称号;有211名贫困儿童得到"希望工程"资助,3000余名少先队员结成"手拉手"对子;整顿松散瘫痪团支部25个,"三位一体"率达63%;推荐74名优秀团员入党。

[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 主要开展了三项活动。一是积极开展了青年志愿者行动。坚持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服务的方向,突出服务与育人这一主题,健全了服务对象的确定、志愿人员招募、服务项目、监督检查措施、评比表彰奖励等工作运行机制。三年来,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96支,志愿人员1900余人,开展了"大中学生科技志愿服务"、"让城市清洁起来"、"青年志愿者维护社会治安"、"青年志愿者义诊"等重点活动,受到了群众的普遍称赞。二是深入开展了"青年文明号"活动。以倡导现代职业文明为主题,引导广大青年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争创一流工作。三年来,在全区12个系统近1000个青年集体中开展了这一活动,收到了可喜效果,区公路收费站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双月湖宾馆等16个单位被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三是围绕青年文化建设,开展了群众性文化活动。抓住清明节、"五四"青年节、香港回归等有利时机,各级团组织开展了以"爱国、立志、成才、奉献"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 一是在企业开展培养"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各企业普遍把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纳入经济管理体系,通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突击队竞赛"等活动,切实提高了广大青年职工的岗位操作能力。三年来,培养省级"青年岗位能手"2名,市级"青年岗位能手"31名,区、乡(镇)级"青年岗位能手"317名。二是积极做好学校团队工作。在中学,以团校为依托,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实践活动为总抓手,加强团员青年的人才观、素质观教育,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在少先队组织中,开展了以提高"五自"能力为目标的少先队"争章达标"、"手拉手"、"假日小队"主题活动,加强基础建设,使全区城乡2.5万余名少先队员在学习、技能方面有了可喜的进步,促进了少先队员全面发展,涌现出了如全省"十佳少先队员"聂新刚一样的一大批少先队员典型。手拉手活动,使6处学校与区外学校结成联谊学校,7500余名少先队员结成拉手对子,促进了学校辅导员、队员之间的交流。三是认真实施"希望工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三年来共筹集希望基金12.4万元,救助失学、面临失学儿童369名。四是积极培养推荐典型人物。充分发挥典型指导和榜样带动作用,培养和推荐了一批优秀人才。三年来,全区有29人荣立省"青春立功"一、二等功、获省、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5人被评为市"十大杰出青年",5人被评为市"优秀青年厂长(经理)",178人荣获省、市、区级"优秀青少年工作者"、"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员"等称号。

[青年致富工程] 以团市委《关于在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中实施"青年致富工程"的意见》为总抓手,制定了创建青年科技示范园的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团干部抓点责任制和工作考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农村青年的积极性,使团市委提出的"选准一个项目,建立一个服务实体,培养一批青年带头人,带动一批青年致富,活跃一片团支部"的农村团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三年来,全区己有30个示范村团支部选准了1-2个致富项目进行推广,培养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761名,成立农村青年科技服务队57个,团办实体达14个,其中,团区委创办的养殖基地3个月创利达8万元,为农村青年致富提供了示范。
(刘克区撰稿 陈晓梅、宋连宗审稿)


妇女联合会


[综述] 区妇女联合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代表妇女参与制定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地方法规,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现有编制4人,实有5人。
三年来,区妇联结合区里的实际,确立了"树形象促发展、做贡献求地位"的指导思想,以加强妇女组织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广大妇女的整体素质为目的,以弘扬"沂蒙红嫂"精神为主线,积极主动地开展了"美在农家"、"双学双比"和"巾帽建功"等活动,促进了全区妇女儿童事业的进步与发展。1995年,共有乡镇妇联6个,村(居)妇代会226个,全区妇女组织达232个。全年接待来信来访18件次,解答法律咨询16人次,结案率达100%;在6个村开展了"美在农家"活动试点;"春蕾计划"救助失学女童17名;"双学双比"活动中有5名获市级"科技女状元"、1名获省级"科技女状元"荣誉称号。
1996年,对89个农村妇代会进行了调整充实,有40家企业建立了妇女组织,全区妇女组织达272个。全年接待来信来访65件次,解答法律咨询21人次,结案率达100%;全区有30个村、1500户家庭开展了"美在农家"活动;"春蕾计划"救助失学女童23名;"双学双比"活动中有11名妇女被评上了初级"农民技术员"职称,4名妇女晋升了中级职称。
1997年,在符合条件的26个区直单位、市属分局和35个乡镇企业建立了妇委会组织,全区妇女组织达287个;全年接待来信来访48件次,解答法律咨询32人次,结案率达100%;"美在农家"活动拓展到了60个村庄、5600户家庭;"春蕾计划"救助失学女童110名;"双学双比"活动评出种植、养殖"科技女状元"30名。

["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竞赛活动] "双学双比"竞赛活动,组织全区厂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重点加强农村妇女科技骨干队伍建设,积极为她们创造学习机会,提供致富门路。三年来,联合区农业局、畜牧局到部分乡镇举办了6期种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班,培训妇女骨干2000余人,全区涌现出以种植、养殖为主的科技女状元36名,其中有5名受到市妇联表彰,1名受到省妇联表彰。"巾帽建功"活动,以"五比五赛"为主要内容,重点在全区服务行业女职工中开展争创"巾帽建功示范窗口"和争当"巾帽建功岗位明星"活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了女职工对岗位的适应能力和上岗竞争能力。区卫生局、粮食分局等20多个"窗口"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提出了争创口号,制定了实施方案,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针对全区各类市场中女性从业人员较多的特点,区妇联和市场主办单位在万泉批发商场和陶瓷商城等市场中开展了评选 "巾帽经营文明户"、 "巾帽信得过摊位"等活动,引导她们依法经营、文明经商,大大提高了服务质量,收到了良好效果。
["美在农家"活动] 开展了以"五美五化" (即村容村貌美、庭院美、居室美、仪表美、心灵美;美化、绿化、净化、科学化、经济化)为主要内容,以改变农村脏、乱、差为突破口,以提高家庭成员自身素质,实现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为目的的家庭文化建设活动。根据罗庄区实际,确定从整治农村街道入手,加强对各家各户的检查、督促和指导,村容村貌发生了较大变化。三年来,共铺设、整修农村街道路面216万平方米,疏通排水渠道20多万米,绿化街道700余条。至1997年底"美在农家"活动已拓展到60个村居、5600个家庭。1996年罗庄区获全市"美在农家先进县区"荣誉称号,付庄镇被授予"美在农家明星镇"称号,城子等5个村被授予"美在农家明星村"称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和山东电视台分别对我区的活动情况进行了报道。

[维权工作] 一是积极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和集贸市场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并制定了《罗庄区妇女"三五"普法规划》以及年度实施方案。三年共发放《山东省妇女 "三五"普法资料》200余本,《妇女权益保障法》磁带300盒。二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三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131件次,解救被拐卖妇女1人,解答法律咨询69人次,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解决了问题,结案率达100%,较好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选拔培养女干部工作。三年全区共提拔副科级以上女干部23名,发展女党员69名,人代会、政协会和党代会女性代表名额均达到了规定比例。

[儿童工作] 全区各级妇联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全面落实《儿童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努力为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一是认真开展优生、优育和优教工作。积极组织《写给年轻妈妈》一书的征订发行工作,发放教材6200册,结合书的发放,聘请了教授、专家组成家长教育报告团,就如何培养高素质的孩子、家长的责任、家长应具备的素质等问题,深入各乡镇作了6场报告,受教育家长达6000余人。与区妇幼保健站、区计生委联合对育龄妇女及孕产妇进行了孕产期保健和新生儿护理等常识的培训。二是积极实施"巾帽扶贫"、"春蕾计划"行动。把开展 "巾帽扶贫"行动与实施"春蕾计划"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乡镇开展了"巾帽先模一帮一"活动,在区直部门开展了"扶贫扶志送温暖"活动。三年来,全区共结成"一帮一"对子110对,提供救助基金2.5万元,救助失学和即将失学女童150名,给孩子送衣物和学习用品等2000多件,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李晓燕撰稿 王凤英、闺秀玲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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