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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经济管理
日期:2003-12-11 17:04:4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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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计划委员会</center> [综述] 区计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及监督实施;协调总需求与总供给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指导确定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资金投向;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安排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现有编制15人(含事业编制7人),实有15人。下设办公室、投资科、计划科、综合科、投资公司和信息中心。其中投资公司和信息中心分别为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分别为5人和2人。 三年来,区计划委员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强化服务,加快了“三个转变”,实现了“五个突破”,即在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上有了新的进展,在信息服务、调研协调、项目争取、资金融通、机关实体五个方面有了新的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1997年被省计划委员会授予“计划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1995年,共审查立项转报基本建设项目59个,总投资3.02亿元,转报和批复建议书12个,帮助企业向上争取专项资金500万元;分配和落实“农转非”计划618人,分配和落实地方城镇户口计划1000人;审查、批复成立机关实体型企业机构3家;会同区教委完成了331名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 1996年,共审查立项转报基本建设项目76个,总投资8173万元,转报和批复建议书91个,总投资5.36亿元,帮助企业向上争取专项资金2050万元;分配和落实“农转非”计划680人,分配和落实地方城镇户口计划1000人;审查、批复成立机关实体型企业机构4家;会同区教委完成了320名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 1997年,共审查立项转报基本建设项目60个,总投资21754万元,转报和批复建议书1Q个,总投资7.6亿元;帮助企业向上争取专项资金2860万元,争取国际商贷200万美元;分配和落实“农转非”计划500人,分配和落实地方城镇户口计划1400人;审查、批复成立机关实体型企业机构1家;会同区教委、人劳局完成了427名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 罗庄区“九五”计划是罗庄设区后的第一个中长期计划,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个总体规划。区计委集中力量,把计划编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方面抽调精兵强将,组成编制小组,集中人员、集中时间抓紧开展工作;另一方面积极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把市“九五”计划精神与罗庄区实际相结合,同时集思广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计划”经过七次修改,考虑到各种需要和可能,逐步趋于完善。在制定“九五”计划时,区计委还积极对年度计划进行了详细编制和科学预测,并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和信息及时反映给区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计划”的实施指导了全区经济的宏观发展与微观调控,促进了社会投资结构的优化,使区财政金融形势进一步稳定,对外贸易繁荣活跃。 [项目审批和上报] 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采取广泛调查摸底排队,认真论证筛选,单独上报下达批复立项计划,跟踪调度检查和指导协调等一整套工作措施,积极考察、论证项 目,努力搞好服务。三年共审查立项基本建设项目195个,总投资5.96亿元;转报和批复建议书52个,总投资12.95亿元。重点项目争取工作也得到逐步加强,1997年争取重点项目7个,总投资2.91亿元,其中,生产性项目2个,总投资1.74亿元;基础建设项目5个,总投资1.17亿元。 [信息资金服务] 1997年3月自筹资金5万元建立了罗庄区信息中心,6月份完成了信息中心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入网工作,实现了和中国经济信息网、山东经济信息网的联网,并已成功制发各类信息30余期,指导了全区经济活动的开展。同时把争取引进、筹集和管理使用好各种建设资金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三年共融集地方闲散资金2600万元,放贷5000万 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区50余家企业和单位。还通过对口渠道,积极向上跑项目、争资金,累计争取资金5410万元,膨胀了罗庄区的经济总量,促进了罗庄经济发展。 (刘夫庆撰稿 刘元合审稿) 物价局 [综述] 区物价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管理物品及收费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抑制通货膨胀,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保持市场物价相对稳定,依法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市场行情和价格信息,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现有编制10人 (含事业编制6人),实有10人。下设综合科、信息中心、拍卖行、物价检查所。其中物价检查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 三年来,区物价局始终把抑制通货膨胀、稳定物价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积极推进以健全和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为重点的价格改革,强化价格管理,狠抓监督检查、治理整顿及收费问题,加强信息服务和成本调查工作,有力地遏制了乱涨价、乱收费的不法行为,对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995年,审批了153项收费,发放149个收费许可证,全区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共收取900万元;完成价值认定业务28起,价值总额396.9万元;调查了60家工业企业的1200个 品种的工业产品成本、价格资料;对89个单位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查结违价案件11起,违价金额54.3万元,责令退还用户4.71万元;完成拍卖业务15起,拍卖成交额115.5万元。 1996年,审批了上项收费,审验换发了178个收费许可证,全区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共收取1102万元;完成价值认定业务102起,价值总额830万元;全区商品零售价格上升幅度为7.5%,居民消费价格上升幅度为8.9%;开展了农业生产资料、农村电价、中小学收费、涉农收费等专项检查和物价大检查,共查结违价案件31起,违价金额140万元,责令退还用户128.6万元;完成拍卖业务59起,拍卖成交额83万元。 1997年,审批了6项收费,审验换发了148个收费许可证,全区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共收取1002万元;完成价值认定业务146起,价值总额1783.8万元;全区商品零售价格上升幅度为1.7%,居民消费价格上升幅度为3.3%;开展了农业生产资料、成品油价格检查和建筑项目收费、中小学收费检查和物价大检查,共查结违价案件24起,违价金额71.27万元;完成拍卖业务115起,拍卖成交额4366.4万元。 [价格管理] 一是建立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了“一般不出台新的涨价项目”的规定,并对上级出台的一些调价施、项目,根据区内实际情况,推迟了执行时间,缓解了因结构性调整对市场物价的冲击。二是建立对粮食、食油、肉、糖、民用燃料、教育收费、医疗收费、托幼收费和房租等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的监审制度,有效地制止了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三是强化了农村物价和涉农收费的管理,把稳定农业生 产资料价格和粮食收购价格作为支农兴农、保护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实行了最高限价和价格申报制度,制止了粮食收购中的压级压价行为,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四是以“减负、治乱”为重点,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涉及企业和群众负担的收费、物价上涨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和物价大检查,有效地制止了物价乱涨行为。五是认真搞好群众来信来访案件的查处工作,三年共收到举报价格违法案件5起,查处非法所得金额2.07万元,除责令退还外,罚款0.1万元,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收费管理] 建区时,经中央、省确定的收费项目涉及全区43个部门、606个收费项目。各收费部门认真行使管理职能,积极提供服务,促进了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但是,也有个别部门在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任意增加和提高收费,引起了基层和群众的不满。为此,区物价局本着 “压缩项目,控制总额,严格程序,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的原则,加强了对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的管理工作。一是下发了《关于换发收费许可证的通知》,注销了原县级临沂市发放的收费许可证,对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单位进行重新换证。二是认真落实罗庄区收费管理 “四项制度”,及时地制止了一些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随意提高收费标准的乱收费行为,并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三乱”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有效地制止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行为,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经常组织人员依据 《山东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对全区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审验和换证工作。四是加强了对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三年共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2期,培训收费人员416人次。通过加强收费管理,使全区的收费管理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价格信息] 定期对工业生产资料批发市场成交价格和主要商品市场价格进行监测,搜集整理价格信息,为政府决策服务。编写好价格信息,及时向全区传递国家价格政策,反映市场动态,为领导决策和企业生产经营者提供良好的服务。三年共编《罗庄价格快讯》30期,《部分商品市场动态》20期。价值认定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为执法部门办案服务,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较好地解决了执法部门因赃物、抵押物品价值不清影响办案的问题。三年共认定276起,认定金额3010.7万元。 (戴文来撰稿 徐振然、姚金全审稿) 审计局 [综述] 区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同时对本区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部门、社会团体管理的各种专项基金、资金和各类援、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等进行审计监督。现有编制13人 (含事业编制6人),实有13人,下设办公室、审计科和审计师事务所。其中审计师事务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6人。 三年来,区审计局紧紧围绕“两个根本性转变”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严格审计执法,履行监督职能,全面搞好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各项审计工作。同时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努力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罗庄经济的快速、稳定和健康发展服务。1995年,共完成审计项目和单位12个,其中:乡镇财政审计6个,基建项目审计2个,行政事业单位审计1个,工业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3个,审计总金额8500万元,促进提高经济效益130余万元。通过审计共提出改进建议48条,均被采纳。同时,组织人员先后参加了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和工业普查等项工作。 1996年,共完成审计项目和单位14个,其中:乡镇财政审计3个,行政事业单位审计4个,工业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5个,外资审计1个,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全年任务指标审计1个,共查出违纪金额119万元,提出改进建议52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六项经济指标和九大工作任务的审计工作。 1997年,共完成审计项目和单位26个,其中:本级预算执行审计14个,乡镇财政审计3个,工业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5个,农业审计1个,行政事业单位审计1个,金融审计 (非金融机构)1个,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全年任务指标审计1个,共查出违纪金额402万元,提出改进建议70条。并对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全年六项指标、五大任务和六大工程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审计。 [国家审计] 审计范围包括财政审计、农业审计、工业企业审计、流通企业审计、金融审计、行政事业审计等。市审计局每年下达审计项目计划10-30个,如有临时性审计任务,则随时下达。自1995年以来,共完成国家审计项目52个,审计总金额17.66亿元。共查出违纪金额521万元,促进增收节支365万元。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建议170条,全部被采纳。 [内部审计] 按照《临沂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依法实施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审计作用。自1995年以来,全区内部审计机构已发展到24家,共52人。内部审计机构的发展健全,使我区经济秩序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充分发挥了监督和促进作用。 [社会审计] 审计师事务所承担着社会审计职能。区审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1997年1月与开发区审计师事务所合署办公。区审计师事务所制定完善了社会审计管理制度,本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宗旨,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在审计查证、资金验证、资产评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三年共完成各类审计项目150项,验证资金总额9934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王玉琳撰稿 王玉琳审稿) 统计局 [综述] 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资料的统计、分析以及有关国情国力的普查工作,对全区各类统计业务依法实施管理与监督。现有编制11人,实有11人。下设办公室、业务科、法规科和普查办公室等4个科室。 三年来,区统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加强统计法制、统计网络、统计手段建设,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完成了各项统计报表业务和工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农业普查“三大普查”任务,发挥了统计工作的参谋作用,促进了全区统计工作的全面发展。 1995年,全面完成了各项统计报表工作,搜集整理了《罗庄区一九九四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和 《罗庄概况》;举办3期业务培训班,培训基层统计人员400多人次,有14人获初、中级统计技术资格证书。 1996年,全面完成了各项统计报表工作,搜集整理了《罗庄区一九九四-一九九五年国民经济发展概况》;举办4期业务培训班,培训人员800多人次,有203人领到了统计上岗证书,有11人获初、中级统计技术资格证书;会同有关单位完成了“两办九委”六乡镇主要经济指标的考核任务,审验小康村63个;完成了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 1997年,全面完成了各项统计报表工作,搜集整理了《罗庄区第三次工业普查资料》,发布了1996年度国民经济统计公报,对全区行政村的经济综合实力进行了排序;举办4期业务培训班,培训人员600多人次;开展了建区以来的第一次统计执法大检查,有力地打击了统计违法行为;加强了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在6个乡镇分别设立了统计站;会同有关单位完成了“两办十委”、八个乡镇办事处的主要经济指标考核任务,审验小康村53个;基本完成了第一次农业普查工作。 [统计执法] 一是认真宣传贯彻《统计法》,大力普及统计法规知识。深入开展了“三五”普法教育,印发材料400余册,举办普法培训班3期,培训300余人次。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统计法》,出动宣传车辆10台次,印发各种统计法规宣传资料10万份,增强了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二是深入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严格遵循统计法律、法规,会同有关单位本着“依法治统,严肃法纪”的宗旨,制止、纠正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6个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罚款和警告,有效地净化了统计工作环境。 [统计分析] 认真贯彻市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分析工作的意见》,加强领导,建立制度,定期考核。全区统计系统紧紧围绕各级领导的工作中心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间题,坚持 “准确、及时、全面、客观”的统计工作方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进行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定期发布半年、全年经济形势分析和预测,发布统计公报。三年来,共写出具有参考价值的统计分析51篇,为区委、区政府提供统计信息1600余条。其中《我区乡镇工业功不可没》一文获统计学会优秀论文 (分析)评选三等奖,《我区宏观经济分析》、《我区经济形势预测分析》等文章从不同方面,对我区目前的经济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 [专项普查] 在完成正常统计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展 “三大普查”工作。根据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方案的要求,全区成立各级普查机构318个,配备普查工作人员486人,经宣传动员、清查摸底、企业整顿、人员培训、调查登记、复核审查、数据处理、汇总上报等各阶段的工作,全面完成了普查任务,共获得省级先进集体3个、市级6个;获国家级先进个人2人、省级8人、市级16人。全国首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经过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共获国家级先进集体1个、省级3个、市级10个,其中区普查办公室获得“省级先进集体”称号;获国家级先进个人3人、省级7人、市级20人。第一次农业普查已基本完成了普查任务,现已进入后期资料利用与开发阶段。 (王秀琴、解颖撰稿 王相恩审稿) 矿产资源管理局 [综述] 区矿产资源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和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做好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规划、开发利用及监督管理,维护矿业秩序,保护矿产资源。现有编制26人(含事业编制21人),实有26人。下设办公室、矿管监察科、征管财务科和罗庄、付庄、册山、盛庄4个基层矿管所。 三年来,区矿管局认真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确立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勤政廉政,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指导思想,以整顿矿业秩序、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寓管理于服务中,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全区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了矿业秩序,促进了全区矿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1995至1997连续三年被市地质矿产局评为“地矿行政工作先进单位”,1997年被省地矿厅评为“地矿行政工作先进单位”。1995年,审核办理采矿许可证4处,办理延续、变更手续2处;取缔私开煤井10处;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40万元。 1996年,审核办理采矿许可证26处,延续登记18处,变更登记7处,闭坑8处;取缔私开煤井126处,对30处私开煤井下达了限期停产通知书,进行治理整顿,其中申请法院 强制执行2处;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69万元。 1997年,审核办理采矿许可证7处,延续登记9处,变更登记6处;取缔非法私开煤井81处,对19处私开煤井下达了限期停产通知书,进行治理整顿;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72万元。 [矿产资源管理] 一是加强 《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共出黑板报、宣传栏122期,制作过街帘10幅、固定宣传标语630幅,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300人次。二是加强了对矿山企业 “三率”指标的考核。在对矿山企业的资源利用、生产管理、依法采矿、“三率”指标等进行检查考核中,区矿管局积极帮助各矿山企业研究制定“三率"指标及有关规范管理制度,进一步改善了矿山企业的生产管理,促进了矿业行为的规范化,提高了矿产资源利用率,采富弃贫等破坏性开采行为日益减少。三是严格证照办理手续。按照“严格法律程序、严格标准条件”的原则,坚持做到材料齐全,现场查看,定点划界,严格把关,积极督促帮助具备采矿条件的矿山企业办理登记手续。三年来,共新办理采矿许可证37处。截止到1997年底,全区共有符合法律手续的各类矿山企业86家,其中煤矿33家,沙塘6个,石塘12个,铝钒土矿4个,其它31个。 [矿业秩序治理整顿] 我区煤炭资源丰富,且分布广,埋藏浅。建区初期,乱挖乱采现象比较严重,1996年被省、市列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重点地区。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治理矿业秩序,力争三年内实现矿业秩序根本好转的要求,区矿管局确立了“以治理私开小煤井为重点,全面整顿矿业秩序”的指导思想,突出重点和难点,坚持反复抓,抓反复,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对重点矿区进行了集中治理整顿。对私挖乱采的煤矿坚决予以取缔;对具备开采条件,符合办矿规定,但手续不全的,责令停产整顿,补办有关手续。整顿中,共依法取缔非法私开煤井217处,下达限期停产通知书49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处。通过集中治理整顿,乱挖乱采的严重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区矿业秩序有了根本性好转。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为了迸一步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区矿管局于1997年9月份专门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办事处,对区内矿产资源的品种、储量、开发情况等进行了详细勘测调查。经过勘测调查,全区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石灰石、铁、铝土、铝钒土、粘土、页岩、矸土、焦宝石、瓷石、砂、黄土、地下水等13种。其中煤炭储量达7000多万吨,可采储量3700多万吨;铝钒土储量242万吨,均居全市之首。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开采矿种由“八五”前的4种增加到现在的8种,矿山企业由56处增加到86处,矿产品产值由9960万元增加到2.5亿元,矿产品加工业由171处增加到675处,矿产品加工业产值由7685万元增加到20.64亿元。在广泛收集资料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区矿管局深入分析研究,编制了《罗庄区矿产资源分布与开发利用规划》。《规划》详细介绍了全区矿产资源的品种、特点、储量、分布、开采价值等,指出了当前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现状,提出了符合区情实际的一系列可行性建议,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山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全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 (刘浩亮撰稿 汤友凯、李宝琦审稿) 工商分局 [综述] 工商分局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赋予的职能,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进入市场的生产经营者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和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现有编制85人,实有106人,下设办公室、企业登记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市场管理科、经济合同管理办公室、经济监督检查所、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及罗庄、付庄、盛庄、册山、西高都、罗西6个工商所和陶瓷商城、万泉批发商场2个市场管理所。其中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分别为7人和5人。 三年来,工商分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罗庄实际,不断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积极支持企业深化改革,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强化经济监督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为罗庄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1995至1997连续三年被市工商局授予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先进单位”,1996、1997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全区“十佳服务单位”称号。 1995年,全区共有各类市场33处,其中新建专业批发市场2处,投资2644万元;全年集贸市场成交额1.7亿元,比上年增长150%;新注册个体工商户1184户,从业人员4357人,注册资金94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8%、49%和47%;新注册私营企业79户,雇工1037人,注册资金2987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10%、400%和240%;新登记注册国有、集体企业87户,增加注册资金60万元;查结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25起,罚没金额2万元,为受害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00余万元;办理各类经济合同鉴证618份,鉴证金额1978万元;接受并处理消费者投诉53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万余元。 1996年,新建市场7处,投资1485万元;全年集贸市场成交额4.5亿元,比上年增长168%;新注册个体工商户1763户,从业人员4080人,注册资金1046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0.2%、14.3%和10.8%;新注册私营企业108户,雇工2245人,注册资金329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8%、16%和10.3%;新登记注册国有、集体企业173户,注册资金1.77亿元;查结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31起 (其中万元以上大案4起),罚没金额3.74万元,为受害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5万元;办理各类经济合同鉴证89份,鉴证金额1.80亿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60件,抵押物价值1.8亿元;接受并处理消费者投诉147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万元。 1997年,新建市场2处,投资466万元;全年集贸市场成交额5.7亿元,比上年增长17%;新注册个体工商户2516户,从业人员7546人,注册资金124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54.3%和19.3%;新注册私营企业106户,雇工950人,注册资金418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0%、75%和96%;新登记注册国有、集体企业85户,注册资金3448万元,办理股份合作制企业手续9户;查结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27起 (其中万元以上大案5起),罚没金额5万元,为受害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5万元;办理各类经济合同鉴证162份,鉴证金额2.7亿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117件,抵押物价值3.6亿元;接受并处理消费者投诉17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 [市场管理] 按照“发展大市场,搞活大流通”的总体思路,鼓励集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建市场,同时以扩大市场内涵为重点,抓好了对原有市场的改建和扩建,促进市场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出效益。到1997年底,全区共有各类市场43处,其中,各类批发市场4处,综合集贸市场39处。三年中,累计投资4595万元,增加摊位7000个,新建市场11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集贸市场管理条例》, 加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力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在全区农贸市场实行了“信誉卡”和 ”预先赔偿”制度,在专业市场内实行了“市场巡查制”,打击了各种 “市霸"以及掺杂使假等不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1995至1997连续三年陶瓷商城和万泉批发市场被评为“省级文明市场”。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鼓励和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按照“政策激励、市场引导、规模带动、典型示范、服务推动”的指导思想,强化服务意识,促进了全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至1997年底,全区共有个体工商户8030户,注册资金7767万元,从业人员2.2万人,分别比1994年增加3921户、3238万元和1.35万人;私营企业共有275户,注册资金8883亿元,雇工9774人,分别比1994增加258户、8030万元和9112人。同时,积极引导私营企业向生产型、科技型、外向型和集团化方向发展,出现了华星集团、新华铸造厂等较大型私营企业,其中,华星集团抓住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机遇,兼并了区直企业美术瓷厂和福利瓷厂,使运作资本超过了6000万元,一跃成为全区私营企业的排头兵。在坚持发展和服务的同时,实行登记管理与监督管理两到位,突出抓好查无证、促办照工作,使个体私营经济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经济监督检查] 经济监督检查工作贯彻“统一认识、强化措施、群防群治、打防结合”的原则,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假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经营者和消 费者的合法权益放在突出位置,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三年来,共查结假冒伪劣商品案件83起,其中万元以上大案9起,罚没款10.74万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4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0万元。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涉及化肥、农药、种子、酒类、食品等80余类200余种。同时,认真推行执法责任制,三年中查处的案件执法合格率为100%。 [企业登记管理] 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中心,强化登记管理职能,把好市场主体入口关,保证了市场主体的合格准入。同时,支持企业“以资本为纽带”进行多种形式的改制、改造和改组,对困难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和帮促,并积极同有关部门相配合,妥善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三年来,共办理企业开业登记345户,其中全民企业11户,集体企业333户,联营 企业1户,到1997年底,全区登记注册的企业达到955户,注册资金9.04亿元,其中全民127户,集体808户,联营7户,股份合作制9户。在全面做好登记管理的同时,加强了以年检为重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市场主体进行认真清理、整顿和规范。三年来,对丢失执照、章照不符、超范围经营以及有其它问题的102家企业进行了警告或责令改正,对有 “三无”严重间题的158户企业吊销了营业执照 [经济合同管理] 以指导帮助企业依法签订经济合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重点,认真做好合同鉴证和财产抵押登记工作。三年来,共为企业鉴证各类经济合同196份,鉴证金额达5.1亿元,检查合同89份,查处违法合同5起,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987万元;办理财产抵押登记172份,抵押物价值4.98亿元,主债权金额3.03亿元,为企业盘活资金近10亿元。组织《合同法》、《担保法》培训班20期,受训人员达4200人。有10家企业被命名为省级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消费者权益保护] 充分发挥 “宣传、调解、咨询、监督”职能,深入学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以及 《新 “三包”规定》等法律法规,狠抓基层组织建设,热情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有效地实行了社会监督,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1995年11月份区消费者协会成立以来,在6个乡镇和2个专业市场设立了基层分会,发放宣传材料4万份,受理消费者投诉378起,其中移交法院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8.6万元。 (宿荣峰撰稿 彭善辉审稿) 技术监督分局 [综述] 区技术监督分局的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标准化、计量和产品质量工作,负责辖区内《计量法、《标准化法》和 《产品质量法》的组织实施,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受 (处)理产品质量、计量纠纷,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现有编制7人,实有13人(其中代管事业人员6人)。下设办公室、业务科、稽查科、市管股。 三年来,区技术监督分局认真贯彻落实 《标准化法》、《计量法》和《产品质量法》,按照 “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化、计量为基础,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的工作思路,积极引导企业参加国际通行的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加快了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步伐。 1995年,帮助1家企业通过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验收,13家企业完成了计量定级升级的到期复核;对18家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整改,提高了产品质量;查办制售假冒伪劣违法案件11件,取缔制假窝点3处;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6件。 1996年,帮助3家企业完成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验收,罗德玛钢厂通过了IS09002标准的质量体系验收,2个企业完成了计量定级升级的到期复核;受理质量、计量投 诉5起,查处4起。1997年,帮助7家企业完成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验收,1家企业完成了计量定级升级的到期复核;有3个产品被评为省、市级名牌产品,提高了我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帮助11家企业完成了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大了打假力度,取缔制假窝点2处,查处注水猪肉30吨,价值30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强检计量器具实行备案年审制度,共发放年审册126册,使强检计量器具管理步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受理质量、计量投诉19起,查处19起。 [计量管理] 按照省、市统一要求,狠抓了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和销售计量器具单位的管理。对全区335台强检计量器具进行了登记造册,对用于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实行备案年审,对19家加油站进行了考核验收,颁发了计量认可证书。为5家生产企业办理了“计量合格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液化气站缺斤少量的行为进行了综合整顿,对屡教不改、严重坑害消费者的液化气站迸行了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规定液化气站必须安装公平秤,方便了广大消费者过秤监督,从而使全区液化气缺斤少量的现象得到遏制,打击了不法行为,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质量监督] 为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促进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的路子,区技术监督分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先后帮助10家饮料生产企业设计了食 品标签,对20家生产厂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包装标识进行了纠正,帮助无检验设备的10家企业与有关质检机构签定了代检产品协议,保证了产品质量。按照省市统一布置,对全区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进行了登记造册,对全区验收合格的21家冷饮生产厂家发放了“准产证”,帮助7家无证企业完善了质量保证体系,并为其补办了临时生产许可证。1997年,省、市技术监督局对全区102家企业115个产品进行了抽查,合格产品92个,合格率为80%,比1995年上升了3%。 [“打假”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 《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和 《标准化法》,积极开展“打假治劣、保护名牌”的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对化肥、农药、种子进行专项检查,对钢材、轴承、低压电器等商品进行定期检查,对经销不合格汽油、柴油的加油站进行重点治理整顿。三年来共查办制假售假案件75起,取缔制售假劣冷饮和假劣米醋等窝点5处,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货值近120万元,有效地净化了全区市场,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梁振环撰稿 卢平久审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