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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护台小区购房无法办理户口迁移的回复
日期:2008-11-07 点击:
2008年11月1日,陈先生致信书记区长信箱反映户台小区居民有房产证而无法办理落户一事,我们责成区公安分局进行办理,区公安分局接到书记区长信箱呈批交办单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原因是护台小区、花园小区物业是由区建设局负责管理,针对小区落户问题,双月湖派出所多次到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协商为其建立户头管理户口,小区物业部门没有足够重视,导致小区无人协管户口,未能建立户头,居民户口不能迁入。公安分局户政部门针对要求迁移户口住户较多的实际情况,已于2008年11月7日为护台小区、花园小区建立了户头,由双月湖派出所直接管理。现小区居民只要办理了房产证并在小区长期居住,均可直接到双月湖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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