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日期:2008-12-25 08:58:37 点击:
三资项目审批

办事机构:外经贸局外资科

办理地址:行政办公大楼十一楼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快速办理

申办文件依据: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其它涉外法律、法规和规定。

申办所需提供的资料:
审核或申报外商投资项目建设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注: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由县区审批;总投资超过1000万美元的项目由市外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或转报)提报资料:
(1)合资意向书或外商独资企业申请表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3)承建单位的申报文
(4)中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外方合法开业证明
(6)中外各方资信证明
(7)场地使用证明(租赁协议、产权证明)
(8)国有企业以国有资产投资的提交国有资产评估报告
(9)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净资产证明
(10)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投资的提交有关证明
(11)水、电、环保证明


出国人员报批

办事机构:外经贸局外联科

办理地址:区行政办公大楼十一楼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日内转报

申办对象资权:出国考察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团组、个人或私人

申办文件依据:
(1)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普发(1994)6号
(2)临沂地区行署办公室 临政办发(1994)104号
(3)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厅字(1997)11号
(4)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鲁外经贸办字(1999)1584号

出口人员报批所需提供的资料:
(1)派员单位申请文件
(2)各级出国主管部门申报文件
(3)国外合作单位邀请函(中外文)或省外组团批件、通知书及其它材料
(4)出访人员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5)山东省因公经贸出国、赴港澳团组呈报表所需提供的全部资料


进出口贸易审批

办事机构:外经贸局贸发科

办理地址:区行政办公大楼十一楼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日转报

申办对象资格:全区的三资企业和具有进出口权的企业。

申办所需提供资料:审批进出口贸易请示,必须具有贸易双方的进行出口合同,有许可证或配额管理的商品,必须具有许可证或配额、主管部门的批文。


加工贸易项目审批

办事机构:外经贸局贸发科

办理地址:区行政办公大楼十一楼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日转报

申办依据:
(1)国务院 国函[1995]109号《国务院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批复》。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1999]35号)。
(3)外经贸部《加工贸易审核管理暂行办法》([1999]外经贸管发字314号)

申办所需提供资料:
(1)经营企业出具的书面申请报告及加盖经营企业公章的《加工贸易业务申请表》。
(2)经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批准文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工企业注册地县区以上外经贸主营部门出具的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正本,加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营企业对外签定的进出口合同(正本)。
(5)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定的加工协议(合同)正本。
(6)对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加工贸易项目,企业须提供审批机关认为需出具的其它证明文件。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

办事机构:招商局考核部

办理地址:区行政办公大楼一楼

申办文件依据:
(1)临发[2001]11号
(2)罗发[2003]9号

所需材料:
(1)《招商引资项目登记表》
(2)中介人确认表
(3)中介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交税单据
(6)固定资产评估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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