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日期:2008-12-24 11:21:47 点击: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档案、信息、信访、会务、保密、保卫、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文化广电科 管理全区文化、文物等专项经费;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的统计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方面的重点、基层文化设施等建设。 拟订全区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重大文艺活动;拟定全区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区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拟订全区动漫、网络游戏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按规定权限负责文化类社会团体、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查。指导、组织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等公共文化惠民工程。 (三)新闻出版科 拟订全区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新闻单位记者证申领、换发申报工作;拟订全区著作权管理、保护和使用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