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日期:2008-12-24 11:10:22 点击: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
二、按照市委宣传部和区委的部署、要求,制定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的任务和措施;指导全区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的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的理论研究、理论教育、理论宣传和社科联工作。
四、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在方针政策和宣传业务上领导区广播电视局、区广播电视台、《罗庄通讯》、区新闻出版办的工作。
五、负责对全区精神产品的宏观指导、协调;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宣传文化系统的事业建设和发展;对全区文学艺术创作工作实施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的指导。
六、负责制定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与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七、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街道和区直、市属各部门的对外宣传工作。
八、从宏观上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管理及“扫黄打非”工作 。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我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全区文化产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各项工作。组织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推进重点文化产业的整合、组建和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文化产业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十、完成区委和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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