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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日期:2008-12-24 15:51:44 点击:
一、预算内外拨款程序:
根据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单位正常经费由预算科下达至各相关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于每月10日前拨入会计核算中心账户。专项资金由单位申请—财政局相关科室初审—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预算科根据审批意见下达指标通知书→相关业务处室下达指标通知单及拨款申请书→国库科据以拨款。 二、政府采购程序: 1、政府采购计划审批。按批准的年度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采购单位按月填写《罗庄区区级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申请要素填清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签章并加盖公章→报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报财政局业务处室审核签章→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核采购项目和采购资金落实情况→下达集中采购通知书→采购中心组织集中采购→单位验收货物→财政直接支付采购资金。 2、政府采购资金支付。验货完毕→供应商开具正规发票→采购单位经办人及负责人签批→采购中心开具付款申请书→①采购人是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单位的,采购中心在发票审核签章→采购人到核算中心报账→付款给供应商②采购人不是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单位的,采购中心审核后开具《用款通知书》→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直接付款给供应商。 三、会计核算中心报账程序: 单位报账员预审和整理原始凭证→核算中心相关人员复审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四、会计从业资格办理程序: 考试合格者,由属地会计管理部门统一集中办理。 五、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程序: 申请人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