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设置
日期:2008-12-24 11:07:29 点击:
办公室
负责综合、分析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报告和有关文件;负责常委会、全委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承担文件运转、机要通信、文书档案、编发信息、案件管理、保密、保卫、后勤保障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协调机关各室及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的有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教室 负责宣传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组织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由区纪委、监察局检查处理的案件;负责审理由司法机关移送的违纪案件;审核科级机关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受理党员和公务员不服科级机关给予的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指导下级纪检机关的案件审理工作,承担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负责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的制订、解答和咨询;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室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并核查部分案件;调查了解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负责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员的选聘、联系和指导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室 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承担全区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协调廉洁自律专项清理工作;负责综合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参加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松果活动;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负责全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一室:分管区直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区直部门、区委管理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区直部门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参加区直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和有关部门开展的检查活动;配合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综合、协调、指导区直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检查二室 分管街道办事处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街道办事处、区委管理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参加街道党工委民主生活会;配合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综合、协调、指导街道办事处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罗庄区经济发展环境投诉服务中心 受理查处干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涉及行政效能的各类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