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日期:2008-12-24 15:50:58 点击: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承办政务、文秘、打印、信息、宣传、档案、信访、机要、督办、调研、保密、会议等组织安排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负责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局机关全体人员和直属单位人员的人事、劳动、职称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车辆管理、接待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经费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系统保密规章制度建设,检查局机关保密法规执行情况;负责系统内的信息网络服务和建设工作;负责财政工作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局机关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的人事、教育培训,指导办事处财政教育工作。
预算科
协助局领导管理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支出工作;负责拟订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负责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编制,汇总全区年度预算;负责政府债务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审定区直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办理区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申报和预算追加追减工作;办理动用区级预备费的申报事项,对年度预算超收提出分配使用的建议;拟订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区域财政政策,负责区对下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负责提供各种数据报表和分析说明;负责财政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及时贯彻执行,检查指导相关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纠正错误,查处违规事项;组织财政职能应承担的收入项目的及时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和预算会计制度;负责上级下发的有关财政预算管理文件的及时传达、转发、贯彻落实工作。
行财科
协助局领导管理行政、司法、文教、科技、计生等部门和单位的财政经费工作;负责所管部门、单位的财政经费年度预算的编制、审核和汇总工作;负责各项财政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的及时执行、变更、传达、解释工作;负责所管部门、单位的经费核算、会计报表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纠正错误,查处违规,配合预算科做好财政职能应承担的收入项目的及时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所管部门和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跟踪问效工作;负责工资代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部署所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政经费决算、审核、汇总、报出工作;承办国家规定的统一着装事项;负责上级下发的有关行财工作文件的及时传达、转发、贯彻落实工作。
分管的预算部门包括: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察局)、区法院、区检察院、信访局、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工会、团区委、妇联、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外经贸局、审计局、统计局、旅游局、行管局、教育局、科技局、文体局、计生局、广播电视局等。
政府采购办公室
研究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贯彻执行上级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和政策;负责汇编全区各部门的采购预算,编制全区政府采购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品目和集中采购目录的传达与宣传与政府采购的统计分析和信息的收集、发布;实行“管采分离”,对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逐步实行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和大额采购及工程招标管理;管理和监督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做好政府采购投诉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下发的有关政府采购工作文件的及时传达、转发、贯彻落实工作;建立与政府集中采购相适应的信息系统。
国库科
协助局领导组织实施金库管理制度、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组织预算的执行,编制财政收支旬、月报、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收支统计工作,负责向综合经济部门提供年度财政统计资料,负责向社会公布月度和年度预算执行统计资料,协调与统计部门的业务联系;统一管理区财政的银行账户;组织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等工作;管理区级预算外资金专户;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负责上级下发的有关国库工作文件的及时传达、转发、贯彻落实工作。
集中支付中心
协助局领导负责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工作,根据部门预算、用款计划和国库资金安排进行支付;对办理的部门预算单位支出进行会计核算,设立集中支付预算单位支出总账和分类账,分账管理各类支出;会同有关科室建立区级财政支付信息数据库,提供预算单位全面、及时、准确的支付信息;负责制订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办法,研究施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问题,组织试点和推广;负责上级下发的有关集中支付工作文件的及时传达、转发、贯彻落实工作。
综合科
协助局领导管理土地整理开发资金使用监管、住房公积金监管和彩票管理等工作;负责研究财政补贴等宏观调控政策,参与价格、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设计,监测分析价格形势;负责参与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工资调整方案,测算调整工资对全区财政支出的影响并提出相关预算指标安排建议;负责参与企业工资管理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负责监督国有土地和矿产资源使用制度的贯彻落实,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保证金等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资金的使用监管;负责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和住房公积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区的住房公积金财务会计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负责土地出让资金和土地整理开发资金使用监管、住房公积金监管和彩票管理工作,配合管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工作;负责提供各种数据报表和分析说明;负责上级下发的有文件的及时传达、转发、贯彻落实工作。
农业科
协助局领导管理农口事业费、农发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持农业多种经营资金的工作;负责研究财政支农政策;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建议;负责农口事业费的年度预算编制、审核、汇总工作,以及年度预算的执行和资金核算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核算和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所管资金使用情况和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纠正错误,查处违规事项;负责组织部署年度决算、审核、汇总以及提供数据报表和分析说明工作;负责上级下发的有关农业资金管理文件的及时传达、转发、贯彻落实工作。
分管的预算部门包括:农业局、水务局、林业局、农机局、畜牧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
企业债务金融科
协助局领导管理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工作;参与全区产业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的研究;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政策的研究;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建议;负责扶持、支持经济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核算工作;负责提供各种数据报表和分析说明;负责发展经济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检查指导工作,纠正错误,查处违规事项;负责企业财务信息网络建设和企业财务管理知识培训工作;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级粮食等专项储备资金和政策补贴;管理粮食风险基金、副食品风险基金、国家粮棉油糖等专项补贴;参与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等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管理和监督区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工作,对地方商业银行、信托、证券、保险、担保、领用全作社以及租赁公司、典当行和财务公司等机构财务监管工作;汇总全区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信息,分析地方金融机构的主要经济与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负责组织政府外债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参与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磋商,拟订相关政策和制度,并对贷款使用与偿还进行监督与管理;负责组织部署年度决算、审核、汇总工作;负责上级下发的有关经济发展政策文件的及时传达、转发、贯彻落实工作。
分管的预算部门包括:经贸局、外经贸局、安监局、粮食局、供销社、地方金融机构等。
社保科
协助局领导管理社会保障基金工作;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负责有关社会保障的协调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年度预算编制以及预算计划的执行和资金核算工作;负责提供各种数据报表和分析说明;掌握分管部门的基本情况,负责社会保障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纠正错误,查处违规事项;负责监督归口部门预算的执行;负责组织部署分管预算部门年度决算、审核、汇总工作;负责上级下发的有关社会保障文件的及时传达、转发、贯彻落实工作。
分管的预算部门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残联等。
经济建设科
协助局领导管理经济建设资金工作;牵头与发改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建议;负责全区经济建设支出的年度预算编制以及年度预算计划的执行和资金核算工作;负责提供各种数据报表和分析说明;负责区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参与区级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确定及招标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核及管理工作;参与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参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和分配下达矿产资源补偿费、矿管经费、国土整治事业费;负责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检查指导,纠正错误,查处违规事项;负责组织部署分管预算部门年度决算、审核、汇总工作;负责上级下发的有关经济建设文件的及时传达、转发、贯彻落实工作。
分管的预算部门包括:发改局、建设局、规划局、物价局、国土局、交通局、环保局、北区工业园管委会、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
会计科
协助局领导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宣传贯彻实施《会计法》及其它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职称管理工作;负责按规定组织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推广指导珠心算、珠算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在岗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培训学习,表彰、奖励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会计人员,受理会计人员受打击报复的重点案件;负责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核确认;负责全区被监管单位的会计账簿登记和发放工作;负责上级下发的有关会计管理工作文件的及时传达、转发、贯彻落实工作。
税政科
协助局领导管理财政法律、法规、制度规章的落实执行工作;参与草拟有关地方性财税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全区税务稽查经费的审核拨付工作;负责财政法律、法规、制度规章执行情况的贯彻执行、检查指导,纠正错误,查处违规事荐;负责提供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制度规章情况的统计数据和分析说明;负责对内务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并就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情况向政府法制办汇报备案;组织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法律咨询等项服务;根据上级要求,搞好税源调查和财税政策调研工作;负责上级下发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制度规章文件的及时传达、转发、贯彻落实工作。
罗庄区财政资金风险管理处
主管区财政局各科室借出未收回的全部财政周转金和其他借出资金的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借出资金的清理回收,防止资金损失工作;负责上级清理非金融机构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及时向局领导和有关科室提供有关准确数据和全面材料;负责上级清理非金融机构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罗庄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
主管全区政府非税收入、收费票据管理、财政专户管理、票款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等工作;负责年度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以及年度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核算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年度预算编制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资金管理核算工作;负责财政专户管理、票款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的执行工作;负责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纠正错误,查处违规违纪现象;负责全区收费票据的购领、供给、管理、缴销和正确使用工作;负责缓冲部署预算外资金的年度决算、审核、汇总工作;负责提供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数据报表和分析说明;负责上级下发的有关政府非税收入及各种文件的及时传达、转发、贯彻落实工作。
罗庄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
主管全区农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政策宣传、征收管理、解缴入库工作;负责两税税源普查档案管理和耕地占用税、契税税收财务核算工作;负责耕地占用税税收任务下达,并组织耕地占用税税收年度预决算、汇总报表工作;负责指导各划片耕地占用税税收工作;负责契税征管的协调工作;负责耕地占用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农税系统全体人员的装具管理、服装配发工作任务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有关文件政策的传达、转发、贯彻落实工作。
罗庄区财政监督局
主管全区财政政策法规的执行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指导检查财政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纠正错误,查处违规违纪事项;监督检查局内各单位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的情况;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指导全区财政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各部门执行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受理对违反财税政策、法令、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负责提供正确报告或违反财政政策、法规、制度情况的统计数据报表和分析说明;负责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的及时传达、转发、贯彻落实工作。
罗庄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主管全区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的改制、资产划拨、转让、出售、报废等审核批复工作;负责产权登记、界定、纠纷调处和资产统计、清产核资等产权管理工作;负责资产调剂、运营及对资产使用和运营效益的考核,促进资产节约和有效使用;负责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上级下发的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文件的及时传达、转发、贯彻落实工作。
罗庄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负责全区财政投资项目的概、预、竣工决算,参与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招标,完成工程造价控制、工程进度、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参与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财务资金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如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为财政实施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基础信息资料;制定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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