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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日期:2008-12-24 16:00:46 点击:
农业局
服务承诺 1、全体工作人员恪尽职守、热情服务、依法文明行政,廉洁高效工作,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 2、对群众的申请、反映和举报,凡属职责权限之内的事宜,10日内给予答复和处理;需要报上级审批的,自上级批复后5日内反馈给当事人;如属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处理的事宜,争取尽快绘当事人答复。 违诺处罚 1、工作人员因责任心不强,给群众造成不便的,责令责任人给当事人赔礼道歉。 2、违犯承诺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外,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其当年评先树优资格。 3、受理群众申请、反映、举报事宜,答复期超过承诺期限的,每天罚直接责任人20元,作为被受理人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