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日期:2008-04-11 17:42:55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站综合服务能力,巩固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意义
  社区卫生服务站是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最基层组织,是公益性的医疗卫生机构,是村居(社区)疾病预防的第一道防线和基本医疗的首诊场所,承担着为村居(社区)群众提供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多发病、一般常见病初级诊治的职责,在卫生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基础和支撑作用。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有利于巩固和完善村居(社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稳定、持续地为村居(社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确保村居(社区)群众享受初级卫生保健;有利于强化村居(社区)疫情监测,预防和抵御重大传染病的流行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有利于提高乡村医生的综合素质,规范诊疗行为,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服务能力,有效解决村居(社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明确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科学规划布局,坚持依法执业,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公益性质,增强服务功能,促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的进展,逐步建立起与村居(社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 2008年,全区村居集体公办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其中力争9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规范化标准(附后),实现“布局合理、产权明晰、职责明确、运行规范、独立核算、依法执业、管理有序”的目标,使广大居民在村居(社区)享受有效、方便、经济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服务。
  三、把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必须有利于合理配置社区卫生资源,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需求,有利于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政策、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按照“一村(居)一站”的原则,每个村居(社区)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要统筹考虑社区卫生服务站与村居(社区)办公场所建设统一规划,整合资源,选择人口相对集中、交通相对便利的地方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地址。
  (二)坚持依法执业,实行规范管理。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严格按照审批的执业范围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规范化管理,在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房屋建设、内部设置、新农合网络化建设、机构标识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制定统一标准。推进“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布局、人员、业务、财务和药品“五统一”管理。村(居)委员会主要从基本建设、设施配备、人员聘用、财务建账和效益分配等方面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有效领导和监管。
  (三)突出公益性质,强化公共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为居民、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等基本医疗服务。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卫生机构及人员执业年度考核校检,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情况进行重点考核,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完成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确保公益性质。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和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质的人员,经执业注册后准予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诊疗活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使其掌握重点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及健康教育等卫生知识,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业务素质。积极做好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转化工作。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医学类大中专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站新聘人员必须达到医学类中专以上学历水平,并具备医、护、药等相应的执业资格。
   四、落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卫生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把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区政府成立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各项措施。同时,把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对各街道办事处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之一,以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强化部门职责。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行业指导和工作考核,规范诊疗服务行为,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服务水平;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引导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社区(村居)药品市场的监督与管理,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药房建设进行指导,保障社区(村居)药品的质量安全;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
  (三)加大投入力度。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非营利性机构,由村(居)委员会投资举办,其建设用地、业务用房由村(居)委员会无偿提供,其设备购置、开办与周转资金等方面由村(居)委员会优先安排。鼓励街道卫生院投资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积极引导和争取社会资金投入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区、街道两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预算资金,用于补助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初级诊疗等基本医疗服务,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附:罗庄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

       
二○○八年四月九日




罗庄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硬件建设标准
  (一)房屋建筑面积150cm2以上,诊断室、治疗室、康复室、观察室、药房五室分开,药房取药窗口要达到1.5×2.0m2以上,提倡柜台式药房。铺地面砖,墙壁刮瓷,硬顶棚,贴踢脚线15cm以上,治疗室白瓷砖到顶且清洁区、污染区分界明显。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内外环境优美清洁,无杂草、杂物,无乱堆乱放,室内物品、药品摆放整齐、美观。
  (三)站内设固定电话、档案橱,配备诊桌、诊凳、候诊椅、观察床、紫外线灯、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体温表、输液架、污物桶、方盘、消毒棉棒、压脉带等常用医疗器械设施。药品种类满足《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试行)》。
  (四)配备计算机、针式打印机,安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相关软件。
  三、内部管理标准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工作制度、预防保健工作制度、防疫工作制度、疫情管理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药房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治疗室工作制度、值班制度。统一制作写真制度牌上墙。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衣帽整齐、挂牌服务。
  (三)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街道办事处的“五统一”管理(即:布局、人员、业务、财务、药品统一管理)。
  (四)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业务收入明细账”、“库存药品金额账”、“固定资产账”及“逐日消耗账”,账目日清月结,现金当日存银行。做到取药有处方、收款有单据,并做到处方、单据、账目三相符。药品价格公开,并及时调价。
  (五)严格无菌技术操作,按“消毒管理办法”规定搞好消毒及医疗废物的处理,各种消毒液标识明显,一次性医疗用品按规定进行毁形、消毒、回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医疗文书书写规范。门诊登记记录齐全,处方书写符合标准要求。新农合处方要粘贴微机发票,按照有关规定长期保存。
  (七)积极参加各级管理部门组织的乡村医生培训,笔记记录齐全、规范,成绩达标。
  (八)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积极参加街道办事处组织的例会,例会记录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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