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罗庄公安分局门楼牌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08-03-20 17:31:52 点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分支机构:
  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规范和推进全区门楼牌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门楼牌清理整顿工作,现将罗庄公安分局《关于门楼牌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望根据《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门楼牌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随着我区城市建设快速发展、道路改建扩建、危旧房改造增多,对门楼牌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充分发挥门楼牌管理工作在社会行政管理、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经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分局研究决定从今年3月至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门楼牌清理整顿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门楼牌编制管理工作是公安户籍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门楼牌号作为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必须具有的户口登记项目。加强路街巷门楼牌管理,规范门牌编制、安装工作,是加强公安基础工作的重要措施。同时,路街巷门楼牌作为城市外在形象的重要标志,在社会各部门行使管理职能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搞好门楼牌管理工作,也是方便群众生活、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保障民生、服务民生出发,切实担负起公安机关管理门楼牌的责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促进我区门楼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各派出所要在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开展的户口核对工作基础上,按照《山东省门楼牌编制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尊重历史、保持稳定、科学设置、统一规范、方便群众”的原则,对门楼牌进行一次清理整顿,科学编制,查漏补缺。重点是编制安装新(改)建路、街、巷和居民小区以及村庄的门楼牌,更换、安装缺、漏、破、损门楼牌以及其它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门楼牌。通过清理整顿,进一步完善、规范门楼牌的设置、编排、制作、安装和管理等各项制度,使全区门楼牌编制管理达到规划科学、编排合理、整齐美观的目标,切实解决当前门楼牌的重、错、缺、损、无序跳号以及门楼牌不符合标准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本次清理整顿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逐步进行,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
  各派出所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山东省门楼牌编制管理办法》(鲁公通〔2006〕48号)、《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门楼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05〕176号)和本《方案》精神,掌握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熟练掌握门楼牌编制的原则和方法。同时,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门楼牌清理整顿的重要意义,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调查、编划阶段(4月1日至5月15日)
  1、摸底登记。采取实地调查的办法,对辖区内路、街、巷、居民区、村庄的门楼牌进行摸底登记,摸清基本情况。一是澄清辖区内已整体消失的路、街、巷门楼牌底数,以及原道路仍然存在但部分门楼牌号已消失的底数;二是澄清未命名路、街、巷和已变更名称未进行门楼牌变更的底数;三是澄清在建、待建道路和居民小区的门楼牌基本情况;四是澄清始终未编划门楼牌的相关地方基本情况等。
  2、编划门楼牌号。按照《山东省门楼牌编制管理办法》确定的编划原则,与摸底登记阶段工作相结合,以正式命名的地名为标准,进行门楼牌号编划。对原路、街、巷拆建改建及原门楼牌缺、损的,按照查漏补缺的原则增补编划。对辖区内正在建设的居民小区要与开发建设单位联系,核准地名,提前介入,预留编划门楼牌号码。对因特殊原因一时难以编划的,要登记造册,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集中研究解决。
  3、规范户口登记地址。根据调查摸底和门楼牌的编划情况,修改、完善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以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地址登记信息。各派出所要建立健全门楼牌编制、变更资料档案,完善辖区平面图,不断改进门楼牌编制管理制度。
  (三)制作安装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
  各派出所要组织专人对本辖区门楼牌编划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在确保准确无误的基础上,组织摸底登记上报,由市公安局统一制作,各派出所负责安装。新制作的门楼牌必须符合《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标准(GB177331.1-1999)和《山东省门楼牌编制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
  (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6月20日前,分局对各派出所门楼牌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的内容包括:门楼牌清理整顿各项底数是否清楚;安装数量是否达到要求;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编号是否科学准确;门楼牌中的路街巷名称与实际名称是否一致;档案资料是否齐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门楼牌号是否及时变更等。届时,分局将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对各派出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门楼牌编制管理是公安机关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落实“以房管人”工作机制的基础。为加强对门楼牌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分局成立由李学春局长任组长,王海副局长任副组长,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派出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本次门楼牌清理整顿工作,原则上不搞大规模重新更换。清理整顿中,要以党政机关驻地及城市主要道路和繁华路段为重点,优先清理更换。要以这次清理整顿为契机,完善辖区平面图,加强对各类人员基本情况的调查核实,促进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协作。门楼牌编制管理既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政府相关部门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础之一。各派出所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民政、建设、房管、邮政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各派出所自现在开始,每周五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分局治安大队二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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