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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区长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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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区长信箱
| 序号:6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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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书记区长信箱 |
姓名:石 |
日期:2012-04-24 21: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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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治安警权利还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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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庄街道治安警余扬华等4名在处理无牌无证摩托车时,收受现金罚款私自放行,不给钱,没收摩托车。还有其儿子未到法定规定的年龄,未婚已经生有一个女儿,这个小孩已经一岁多,一直在原来的奥洁瓷业公司内躲藏。
reply
: 收到来信后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傅庄街道进行调查落实。调查落实情况如下:一、巡逻期间,对过往摩托车进行乱扣乱罚之事。经调查,于扬华巡逻队共五人,都在派出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进行巡逻任务,由正式干警带队,对发现的可疑车辆均由所里统一处理,未发现在处理无牌无证摩托车时,收受现金罚款私自放行,不给钱就没收摩托车等乱扣乱罚行为。二、于扬华之子非婚生育之事。经调查组到奥洁瓷业公司实地调查,于扬华之子于伟龙至今无对象,家中一岁左右的孩子是于扬华之妻侄王明明(1989年11月3日出生)之子。2011年7月13日,王明明与郯城县高峰头镇北蔺村人蔺恩红(1988年2月2日出生)非婚生育一胎男孩,已在高峰镇计生办上报,罚款7000元。因王明明之父王海洋被劳教,其母为继母,关系不好,所以王明明一家三口就跟于扬华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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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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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书记区长信箱 |
姓名:一个老百姓 |
日期:2012-04-24 18:40: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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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领导为民做主铲除毒化工黑作坊
content
:尊敬的领导;我们是罗庄区罗庄街道朱陈南村村民,冒着生命危险向市区领导举报罗庄街道干部邓主任为自己的利益用黑恶势力违法圈地给外地人搞毒化工,坑害我们村民,严重污染周围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有多人出现了头晕恶心,村民敢怒不敢言,怕邓某某与开长的黑势力报复,声称哪个举报逮到就弄死,原来生产明矾的厂子因为多次群众举报被取缔,但是他还不甘心又将毒化工招来害人,进货的大铁桶上全是人骷髅头的标记,是什么剧毒品,上边来查不怕,他们扬言上边有人,有钱能使鬼推磨,领导人也喜欢钱,一人苦钱3人花。就这样的黑化工毒工厂,在邓主任操纵下竟然取得工商执照。跪求领导取缔毒化工黑作坊,保护环境,还老百姓一片蓝天,【请领导保密】,【请领导保密】毒化工黑作坊地址;罗庄罗七路与宝权路交汇处。宝权路120号,
reply
:收到来信后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罗庄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经调查,罗七路与宝泉路交汇处,宝泉路120号为一个共4户的居住小区,无生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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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6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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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书记区长信箱 |
姓名:周华山 |
日期:2012-04-04 12:32: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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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华物业公司违法
content
:罗庄区美华物业公司违反省市物价部门有关物业收费文件规定对美华新村小区业主乱收费。省市物价部门文件规定不允许收取二次加压水费和楼道公用电费。美华物业公司多收0.35元二次加压水费,水费收到每立方3元,罗庄区政府文件规定2.65元。电费多收楼道公用电费每户均摊好几元钱。市区两级政府建设和物价部门文件规定对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不收卫生费(垃圾处理费),美华物业公司对所有美华新村小区业主卫生费(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收取6元,多收了2元,绝大多数该小区业主家庭均为3口之家,小孩为学龄前儿童或在校学生。
reply
: 关于美华新村小区物业乱收水费、楼边灯电费、卫生费(垃圾处理费)违规的现象,经调查了解,答复如下:
1、水费:根据罗庄区政府办公室文件[2011]107号文件通知,居民生活用水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居民用水价格2.65元/m3,如有二次加压,可收取2.95元/m3,经调查,美华新村小区无二次加压设备,物业称管道有损耗现象,加收0.35元/m3。此项收费不规范、不明晰,已通知美华物业明细水费收费内容标准,责令整改。
2、电费:美华新村电费已交给供电公司管理,一户一卡银行代收,物业小区无权收取电费,所有路灯及办公用电等公共用电都是小区物业承担的,信中反映楼边公用电费每户均摊好几元钱,与事实不符。
3、卫生费:(垃圾处理费)是根据临沂市物价局[2005]228号文件收取的,居民3元/人月,每户按2人,每人每月收取6元,没收取第3人,信中说:绝大多数业主家庭均为3口之家,因对学龄前儿童或在校学生未收取卫生费,因此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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