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区长信箱受理范围
(一)受理市民对全区和各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部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受理市民对政府公务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违法违纪问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三)受理市民对实行政务公开、公示制、承诺制的政府部门和社会公益部门违示、违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四)受理市民对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市管理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五)受理市民对社会公德、社会秩序、社会风气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六)协调全区各类反映社情民意机构的市民投诉工作。